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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是指已在工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由于所购房屋出售、赠与、继承等原因,房屋产权和按揭借款需同时转让给他人,并由工行为其续做贷款转移手续的业务。
一、贷款基本条件
1. 原借款人必须还清到期尚未归还的本金、利息和罚息;
2. 原借款人对所购房屋具有合法处置权利,房屋未设定其他权利;
3. 因房屋出售申请转按的,房屋必须为现房,且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因房屋赠与、继承等原因申请转按的,所购房屋产权转移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二、贷款额度
因住房出售申请转按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该房屋交易价格或评估价值(以较低者为准)的70%,商用房最高不超过50%;因房屋赠与、继承等原因申请转按的,转按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贷款余额。
三、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不得超过30年,个人商用房转按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房龄一般不超过15年。
四、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转按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个人商用房转按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五、须提供的资料
1. 因房屋出售申请转按的,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房龄在5年(含)以上及贷款人认为需进行评估的,转按借款人应提供由贷款人认可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2. 因房屋赠与申请转按的,须提供赠与合同与公证书等有关法律文书。
3. 因房屋继承申请转按的,须提供原借款人死亡证明和有关该房产的继承公证书。
4. 因夫妻离婚等其他原因申请转按的,须提供夫妻离婚证明和法院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判决书或经过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且其中必须对该房屋产权的归属做出明确说明。
5. 以所购房屋抵押的,房屋转让须经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转让的文件。
6. 房屋产权共有的,须经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同意转让的证明。
7. 工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来源:[中国工商银行网站]
( 责任编辑: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