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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8日电(记者 岳瑞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近日宣布,将全面实现应纳税个人需求直接开具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随着国内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发展,完税凭证作为评价个人纳税信誉的证明,已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市民的日常生活中,诸如出国、贷款、求学、购房、个人信用证明等都需要纳税人提供完税证明。而此前由于主要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税务机关只能针对单位开具一张汇总的完税凭证,给不少纳税个人造成了不便。从2005年起,北京地税局将全面实现直接为纳税个人开具所得税完税证明。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采取区别对待的方法为纳税个人开具完税证明。
第一种情况,凡是纳税人所在单位已经进行明细申报,纳税个人因某种特定需要,如办理贷款、出国留学手续等,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的,只须纳税个人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经审核无误,便可即时开具其相应期间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款的完税证明。
第二种情况,凡代扣代缴单位已经进行明细申报,其员工需要完税证明,且人数众多的,可由代扣代缴单位提出需求,经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为该单位每一纳税人开具一张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并由代扣代缴单位负责发放。
第三种情况,对所在单位暂未进行明细申报,纳税人因某种特定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的,须提供合法身份证明,以及扣缴义务人开具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可为其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