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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从沿海到内地,从城市到乡村,圈地之风如脱缰野马,无节制地吞噬着大片良田沃土,带来了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对国家的粮食安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构成了威胁。从1997年到2003年的7年间,我国耕地从19.5亿亩锐减到18.5亿亩,导致4000万农民失去土地,成为“三无人员”(即种田无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
那么,是谁圈占了农民的土地呢?笔者认为,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形象’与‘政绩’的需要,大搞‘城市经营’,把大量农用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盲目扩大城区,搞大广场、主题公园,建造机场、高速公路、各类开发区等。2000年至2002年,全国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40多万件,其中个人违法32万件(主要为农民建房问题);村、组集体违法2.5万件;乡级以上地方政府违法1.3万件;企事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又多与地方政府违法行为有关。2003年底以来公布的9起重大土地违法案件中,8起为政府违法。
之所以出现大规模的圈地之风,也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原因造成的:
一是为了“形象”和“政绩”,肆意兴建开发区。据最新统计,目前全国有各类开发区6015个,60%卫生级以下开发区。在河北省霸州市,有一县级市就有十个开发区。截至2003年,我国开发区占地面积达到3.54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台湾全省面积,比我国城市建设占地面积3.25万平方公里还要大。
二是高举“经营城市”大旗,壮大“第二财政”。我国现行的土地批租制造成巨大的级差收益,政府批租一块土地,就可一次性地收取50至70年的土地收益,而给农民的补偿只有每亩一两万元甚至数千元。部分把土地经营作为政府的“第二财政”,一些市、县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占到当地财政收入的30%~40%,甚至更高。
三是竭尽全力打“擦边球”,变更土地身份再征占。一些地方政府想方设法将耕地和基本农田转为非耕地的农用地后再征用,或者是化整为零地征用土地。
四是“土地爷”要变“财神爷”,官商勾结乱占地。一些村、镇、县等领导利欲熏心,与开发商签订协议,进行变相房地产开发,违法占用农村耕地。如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坟庄村委会竟然以建设小城镇的名义征用上千亩的村民承包地等。
目前虽然出台了一系列保护耕地的政策法规,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有关保护耕地的有关通知更是接连不断。然而,非法圈地却屡禁不止。其主要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尽合理。细说有二,一是地方土地部门官员的任免权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土地部门就更不敢违地方政府圈地的意愿。二是土地产权归属政府,行政监督还是政府,监督难以见效。
因此,要遏制住圈占土地之风,笔者认为:一是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调整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使国土资源部能切实监管土地的使用,可以让地方政府、开发商降低圈地的冲动,使农民有权保护自己的土地权益,达到促使土地合理利用和保护农民权益、保护耕地的目的。三是全面严肃清理各类开发区、园区,明确审批权限,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律撤消,并追究批准者的责任。四是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及时修订《土地管理法》和《刑法》中的有关条款,增加、强化、明确有关土地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五是加大土地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六是加强土地管理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加大监察力度,坚决做到“不批条子、不打招呼、不干涉土地行政执法行为”。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