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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钱琪 香港报道
“郎顾之争”在政经界引起的震荡余波未消,横里杀出的程咬金——宋秦,使得郎咸平、顾雏军再度成为焦点人物,而相关故事更现扑朔迷离。
宋秦,原供职于新鸿基投资服务公司(新鸿基)的经纪人,曾服务于格林柯尔及顾雏军,与香港中文大学郎咸平则有师生之谊。
1月17日下午,格林柯尔(HK8056)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董事局主席顾雏军及副主席胡晓辉均有出席,对1月14日宋秦向香港高级法院提起对格林柯尔及顾雏军的诉讼做有针对性解释与澄清。
顾雏军很受伤
“流年不利,被贼偷还要被贼咬”,这是顾雏军认为在宋秦一案上媒体应该给予自己及格林柯尔最起码的评价。在1月14日宋秦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诉状后,媒体大多以“格林柯尔顾雏军遭追讨1053万”为标题广为报道,顾自言很受伤,他说:“即使单看宋秦的起诉状,也能看出一个最简单明白的事实,宋秦是贼,他偷了格林柯尔的钱,格林柯尔是受害者。但是这两天,香港媒体报道这件事的手法,对我本人及格林柯尔伤害很大,我很纳闷,在一个盗贼和受害人之间,难道盗贼可以逍遥而受害人还要受到进一步的伤害?”
实际上,宋秦选择了一个合适的时机,在香港交易所1月11日因格林柯尔在2001年与天津格林柯尔工厂进行的关联交易不符合交易所授予的豁免条件,而发出对格林柯尔及顾雏军等6名董事的公开谴责之后三天,宋秦提交了诉讼,入禀追讨1053万中介费,顾雏军陷于一片不利舆论声中。对香港交易所谴责一事,顾雏军如此解释,他说:“作为被谴责人,我们只有找自己的错,加强自己的监管,不要再出这样的问题。难道因为遭到谴责,宋秦作为一个贼就更可信了么?”
顾雏军心中的不平溢于言辞,宋秦的横里杀出,令本已蜚声海内外的“郎顾之争”突呈曲径通幽之悬念,这是不是顾口中的故事呢,抑或是故事中的故事呢?
1000万之谜
围绕于郎、顾、宋三者故事的关键在于这1000万的交易,或是顾、宋之间这1000万交易的口头协议是否存在过,这成为顾、宋之争最直接的焦点和矛盾所在。宋秦在1月14日递交给香港高院的起诉状中,大致有如此描述如下:2000年7月,宋通过朋友范嘉彦(译音)介绍认识刚刚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格林柯尔主席顾雏军。同年11月顾以 Greencool Concord Holdings LtdBVI公司名义在宋任职的新鸿基开立交易户口,主要目的是买卖香港的Guangdong Kelon Electrical Holdings (科龙电器.HK921)股票,其后,顾认为Greencool Concord公司名称和 Green Technology 过于相似,为避免引起关注而改用GTT Assets Management Ltd.和 SIMOG Capital Ltd两家BVI公司在2001年8月31日至10月期间继续买卖科龙股票。
2001年10月31日,科龙电器公告Greencool Enterprises Development Company Ltd成为其单一最大股东,Greencool Enterprises和Green Technology均为顾所控。宋由此在诉状中指证,顾在8月至10月的交易行为违反了香港交易所2002年4月颁布的《证券及期货条例》中571章第395(9)条,构成内幕交易。
故事发展到2001年底,顾认为格林科尔股价不够真实与合理,授意宋想办法,宋曾从师于香港中文大学郎咸平教授,宋把格林科尔的财务资料给郎,并介绍郎与顾认识,宋诉状指称,斯时,郎、顾曾一起分析探讨其收集的格林科尔公司资料,郎在《新财富》上发表文章,引致格林科尔股价上升。
宋续称,因其以上所作的努力,从2001年底起,顾就几次提及将给予其1000万-2000万的奖励,2003-2004年间,宋多次提醒顾及其助理Mr Chen 履行此口头协议,2004年5月20日,宋卖掉GTT和SIMOG两家BVI公司名下所有科龙股票,并在24日将两笔收入524.3万及529万港币分别转入自己控有的GTT和SIMOG两家Samoan(爱琴海之岛屿)之公司。宋称,所有的交易及转账行为都是在顾及格林科尔的指示下完成。
而顾雏军对此的评价是,“任何一个盗贼偷了东西被抓住以后,他本能的第一个辩解总是声称他得到了主人的允许而拿的,即使是主人带人去抓的,他也会坚持这么说的。”
格林科尔有理有据
对于当事人之一宋秦的诉状,格林科尔批驳如下:售出GTT和SIMOG两家BVI公司名下科龙股票及将售股所得转至宋控制的户口名下均未有顾及公司的任何授权,且新鸿基就授权股票买卖没有任何电话记录及其他记录。
那么宋秦何以售股并转帐成功的呢﹖记者致电新鸿基,未得到明确回复。但从相关业内人士了解到,宋秦得逞的关键点有两处:一是转账指令上的签名是以现存的新鸿基开户文件上的签名伪造的,形神俱似;二是他个人开立的户口公司名称与顾名下的两间BVI公司GTT和SIMOG同名,但是注册地已变为Samoan(爱琴海之岛屿),极其相似的账户名称被新鸿基财务人员疏忽,促成宋转账成功。
格林科尔方面称,有关售股及转账自2004年5月被揭发后,公司及顾雏军当时立即向香港警方报案,并一直与香港警方充分合作。对此,顾雏军说:“从公司报案的那一分钟起,就知道他宋要被抓,专业人士告诉我,他应该会被判4-6年的牢,他在香港的起诉完全是黔驴技穷,垂死挣扎。碰到这个窃贼,我们很不幸,但最不幸的还是新鸿基,他们现在还在向宋秦追讨。”据相关人士透露,事发后不久,新鸿基因其自身有过失,低调处理,一方面已就有关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出售的股票赔偿予格林科尔,另一方面就此事对宋在加拿大展开诉讼。
总共1053.3万港币的两笔转帐收入后被宋秦转入其妻在多伦多的账户,目前因新鸿基入禀追讨,已遭法院冻结。
格林科尔续称,宋在诉状中提出的并非新立场,这些指称与其在加拿大呈交的抗辩内容相似,且宋至今未能交出任何证据证明格林科尔或顾雏军指示有关的股票买卖。顾雏军表示,他本人及格林科尔将竭力对有关的诉讼进行抗辩及会继续与警方合作。
文章之重
郎咸平的文章是三方众口难调的另一矛盾之处。
顾雏军称:“我一直以为,郎咸平写的关于我的文章都是负面的,通过这一次被盗,我才知道,郎咸平还写了这么一篇还算正面的文章。”在记者追问之下,顾承认曾与郎咸平通过一次电话,但只是礼貌性的问候,顾完全否定了宋所指证的顾与郎相识,并曾一起分析公司财务状况。顾强调,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并诘问记者:“我不会靠一个人写文章来推高股价,也不会认为一个人写一篇文章股价就会怎么样,你不认为宋秦很幼稚么﹖”
据资料显示,郎咸平最早发表关于涉及顾雏军的文章,见之于2002年6月,《新财富》总第14期,郎发表专栏文章《从“科龙”事件谈柔性管理》,文章阐明顾雏军在科龙巨亏情况下领取12元年薪的行为,属于被西方社会所推崇的柔性管理中“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责任”行为。
为此记者与身在上海的郎咸平取得联系,朗表示,《新财富》发表的文章是他第一次开始关注科龙及顾雏军,文章的背景资料都是来自当时媒体报道,对于文章的立场,他反问:“那算是正面的么?我要说的是对于顾雏军领取的12元年薪,没什么好赞扬的,也没什么好挖苦的。”
郎咸平否认与顾雏军有任何交道,但不排除曾接到过顾的电话,电话太多,实在记不清。郎续称,所写文章均是根据公开资料,用自己的方法分析判断所成,对事不对人,从未有人找过他写文章,也从未接受过任何人提供的任何公司资料,也从不涉足股票市场。
正所谓公有公理,婆有婆怨,第三者一样振振有词,难辨龙蛇。
根据宋秦在诉状中的叙述,郎、顾、宋三者这场恩怨难辨的缘分,由头还是起于股价上。由历史资料显示,科龙电器在2002年6月前后一直徘徊在1.25港币/股左右,至2003年5月,才开始一波较大升幅,在2004年3月达到高峰5港币/股;格林科尔在2002年6月股价在1.0港币/股左右,至今一直盘旋在此股价附近。
从已知的公开资料中,很难得知谁究竟在二级市场获益或是受损。然而此官司仍然有令人费解之处:据了解,宋秦作为证券经纪从业人员,在新鸿基工作逾三年之久,据曾与其共事过的业内人士称,其服务的客户资金至少应该有几千万之巨,为何宋单单有胆量擅自盗取格林科尔名下的资金,真的有那1000万的口头协议么?
截至截稿时,记者与宋秦及其律师多方联系未果。
( 责任编辑:飞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