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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近日连续报道,南京一张面值为55元的火车票,代购点竟然要70元手续费。火车票代购点宰向乘客如此锋利的狠刀,让暗访记者唏嘘不已,同时感慨:这事咋没人管?
首当其责的该是铁路部门。国家有个《关于规范铁路客票销售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铁路运输企业以外的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经铁路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工商注册后可以开办铁路客票代理销售点,可收取“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收费标准每张客票最高不得超过5元。可见,铁路部门是主管部门,应该对火车票代购点的行为进行监管,对那些违反规定牟取暴利行为,应予制止。遗憾的是,在不少地方,铁路部门与代购点仿佛有着某种默契。
物价部门也不该坐视不管。物价局有关同志告诉记者,当地物价局备案、审批过的火车票销售点只有一家。其他的火车票代销、代购点均未在物价管理部门审批备案。他们收取的服务费、手续费均未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和批准。笔者不解,难道人家不主动找物价部门汇报,物价部门就没有主动去管理的责任?物价部门还说,代购手续费、服务费是否应该进行统一定价,该定多少等一系列问题,都还需要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调查研究甚至听证。代购点明目张胆地收费多少年了,怎么没个结论?物价部门如此说法是典型的推诿扯皮和推卸责任。
还有工商部门,不是收取费用给人家发一个营业执照就万事大吉了,按照职责范围,还有市场监管的职能,对于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代购点,怎能睁一眼闭一眼?
如果从深层次研究这事还不难发现,火车站利用掌握着大量票源,把那些紧俏的车票转手给各个代购点,与之分利,这和那些被严厉打击的“黄牛”有啥本质区别?车票毕竟不同于一般商品,铁路部门也不同于一般企业,怎能利用垄断权肆意妄行?要解决这个问题,不仅需要铁路部门自律,更需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从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最大限度地消除“合法倒票”行为,这才是治本之策。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