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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淡马锡(私人)控股参与注资的讨论仍在继续
新华社新加坡1月24日电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航油)24日宣布,根据去年12月10日新加坡高等法院发布的庭令,中国航油已经于24日通过立杰律师事务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递交了债务重组方案。
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中国航油集团公司及新投资者将联合最多注入1亿美元新资金,一部分作为中国航油的流动资金,另一部分支付给债权人,具体条款由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新投资者及中国航油协商决定。2、先期偿付给债权人1亿美元现金,其中7000万美元来自新注入资金,3000万美元来自公司现有资产。3、延期偿付1.2亿美元外部债务,每年偿付,8年还清。该款项来自于公司营业收入现金流(OPERATIONAL CASHFLOW)、和/或投资收益、和/或资产出售,具体组合由公司任意决定。4、关于1.18亿美元的中国航油集团公司股东贷款,在方案中,中国航油集团公司将视同于其它债权人。但是作为善意的表示,中国航油集团公司将不参与先期现金偿还及延期债务的偿还,而是将股东贷款转换成中国航油股权,转换价格由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新投资者及中国航油协商决定。5、债权人不可撤消地免除其所有放弃的债务余额所连带的权利、利益、索赔等。
中国航油表示,中国航油集团公司已经邀请新加坡淡马锡(私人)控股有限公司参与注资。双方的讨论仍在继续。
目前,中国航油的全部负债(不包括股东贷款)估计约为5.3亿美元。因此,中国航油提议偿还2.2亿美元,相当于偿付率为41.5%。目前,中国航油的债权人约为96家。
中国航油非执行董事及重组特别工作组组长顾炎飞女士向媒体表示:“我们已经考虑了债权人的反馈意见,并敦请其能够面对现实,支持该方案。该方案提供的偿付比其它方式具有显著改善。我们与中国航油集团公司进行了协商,最终决定将股东贷款转换成股权,作为对债权人善意的表示。向法庭递交方案后,我们将向债权人解释该方案,并希望能够赢得他们的支持,以形成一个对所有利益相关方均公平合理的结局。”
债务重组方案需要债权人、中国航油集团公司及中国政府部门(包括国资委)的批准。股权重组方案及新注入资金则需要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新投资者、国资委、新交所及小股东的批准。
中国航油将于今年6月10日召开债权人大会,寻求债权人批准修订后或不经修订的重组方案。大会将由德勤会计事务所总经理马志强主持。债权人大会的通知将邮寄给债权人,并于14日以前公告于新加坡的英文和华文报纸上。
德勤马志强、谭志忠和ANDREW将是该方案的管理人。
关于媒体报道的在美国纽约南区法庭呈递的针对中国航油的集体诉讼,中国航油重申,公司目前尚未收到该诉讼的任何法律文件。公司同时强调,由于美国法庭对中国航油及所诉讼内容不具备司法管理权,因此,该诉讼不应继续下去。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