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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十五贯》的人,无不对娄阿鼠深恶痛绝。但在21世纪的今天,“娄阿鼠”们不仅没有绝迹,反而“风光无限”。近日《市场报》报道了三起国企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的事件。
一是在甘肃定西,被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誉为“改制标兵”的原定西县百货零售公司经理王学礼,以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等手段,将214万元国有资产装进个人腰包。不久前,王学礼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二是大连白云旅游汽车出租公司在由国企改制为民企的过程中,价值4000多万元的223个出租车营运号牌,竟以223万元的超低价格转让给管理层人员,国企改制中的“政策性得利”问题凸显。
三是浙江黄岩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在改制中,总经理陈熙及其子获得改制后亿嘉房地产公司186股股权中的159股,其余股份分给了12名职工,另外22名职工则被排斥在改制之外。当地干部群众反映,如果此事以当前的这种结局“落幕”,盗窃国有资产者岂不是“坐牢一阵子,幸福一辈子”?
透过这几起借国企改制侵吞国有资产的典型事例,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一个共同特点:自卖自买。尽管手法不一,程序却大同小异,其主要手法无外乎“三个半”———首先是通过“评估”使资产缩水;其次是通过“政策性得利”使自己受惠;其三是通过“贷款”收购,利用正在收购中的企业或用企业将来的利润作为财产抵押,向银行贷款,以获取收购资金;而剩下的“半个过程”就是把企业资产转走。
“三个半失控”使“娄阿鼠”们可以一分钱不花地把国有企业改制为私人企业。有人形象地把这一现象称之为:“自办一个企业不如收购一个企业,外部收购不如和管理层一起收购。”在近年来某些地方的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一些人认为最有效、快捷的“发财致富方式”,就是把公家的财产变成自己口袋里的钞票。
一些地方的国企改制,表面上看,一切该走的程序都走了。貌似合法,实际既不公平又不合理。其中,“政策性得利”是“娄阿鼠”们空手套白狼的主要武器。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为促进和鼓励国企改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土地、无形资产、管理层收购和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方面予以受让方诸多优惠。如报道中说,一些地方规定:对产权交易中涉及的土地,价格优惠50%;内部职工受让或管理层收购持股或控股(MBO),价格优惠15%;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的,再优惠10%,等等。丰厚的“政策性得利”严重背离市场价值,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在我看来,在国企转制中,让受让方获得丰厚的“政策性得利”并非理性行为,而存在着很大弊端:一是这种“优惠”破坏了市场交易中的公平性,使国有资产在合理名义下流失;二是助长一些受让人的投机行为,助长了一些人“捞一把”的心态,而使企业一次次被“敲骨吸髓”;三是容易造成部分国企受让人“一夜暴富”,拉大贫富差距,引发其他人群的不满情绪。
面对国企改制中如此触目惊心的国有资产流失,简单地指责少数人的贪婪,显然于事无补。而且从某些地方国企改制过程看,“娄阿鼠”们获取巨额国有资产的手法,也谈不上多高明,实际上几近掠夺。个别地方国企改制的背后到底有多少见不得人的勾当,笔者本人是无法说清楚的。在此有必要强调的是,事后打击毕竟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国有资产流失,只要在制度设计中存有漏洞,其间就难免不会再出现打洞的“娄阿鼠”。据悉,国资委已将2005年定为国企改制规范年。在我看来,说到底,国企改制必须严格监督“三个半”过程,让国企改制在阳光下进行,只有这样,“娄阿鼠”们才没有了空子可钻。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