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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广州市民谈论讨伐了多年的洛溪大桥收费问题,在今年伊始曾被报道相关贷款有望年内还清,频繁往返番禺与市区之间的市民因此翘首期待那收费站废止、车辆可以一贯而通的舒畅日子。而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在前日的人大会议讨论中却给出了如果取消洛溪大桥收费的另一番场景:大量的车辆奔着免费通行而涌向洛溪大桥,狭窄的桥道被堵成一团,大桥将迅速陷入瘫痪……所以他直言自己不赞成贷款还清之后大桥取消收费,而是应由政府接替原业主继续收费,所收费用则用以建设同样接通市区与番禺的新光大桥,以及洛溪大桥自身的扩建工程。
市长的这一表态,令这一似乎眼看就要“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问题,再次陷入“山重水复疑无路”的迷局。不少市民以自身的感受难免要对继续收费表示难以接受,而张广宁市长以及一些持同样见解的人士,则基于统筹考虑而强调“欲速则不达”。这对立的意见分歧背后,其实更有一组理念的冲突:
依据我国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洛溪大桥还贷期满则终止收费,政府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因此,市民盼望停止收费,是有法规方面的依据的,并不可以单纯视为不关心集体利益的小我意识。
而张广宁市长的意见,显然也是一番可以理解的事实。倘若依照步骤按期停止收费而导致交通能力脆弱的洛溪大桥陷入瘫痪,市民自然还是会指责政府作为不力,如果在导致社会损失之后再做补救,不如前期就有防范于未然的全盘安排。更何况,洛溪大桥的收费与否,还直接影响华南快速干线以及将建成的新光大桥的通行还贷情况,欲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由政府出面,以“取之于桥,用之于桥”的原则,继续收费,则是一种城市管理的着眼与思路。
对于这个迫在眉睫的两难问题,我们也已经没有时间让它搁置沉淀。但政府针对洛溪大桥是否继续收费的任何决定,如果只是一味地强调城市管理的价值,而忽视了市民的感受,那这座有着良好市民社会传统与底蕴的城市的损失仍将是重大的。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无形的社会损失,甚至可能超过洛溪大桥陷入交通瘫痪导致的具体损失——后者其实还是有可能在交通压力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挥下,实现社会自主的分流:愿意花钱买时间的市民,可以选择走收费的华南快速干线以及未来的新光大桥;愿意花时间省钱的市民,坚持等在洛溪大桥上骂娘发牢骚,也是他们的权利。
洛溪大桥如果免费通行,将直接影响华南快速干线以及新光大桥的经营状况,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但本质上却不是政府目前可以用来要求洛溪大桥继续收费的好理由。这其中所牵涉到的“谁应该为之埋单”以及“为什么要为之埋单”等问题,如果没有市民可以舒心接受的逻辑,那他们内心的怨怼以及引发对政府在此问题上的猜疑,便是政府因此获得的负资产。
在对洛溪大桥停止收费问题上有持续关注的省政协委员王则楚认为,解决如此难局的唯一途径,便是通过平等对话来实现政府与市民之间的妥协。这条途径也许将极大地考验政府的说服能力与表达诚意的能力——但一个彼此可以接受的方案并不是不可以达成的。事实上,我们记者采访的市民中,与张广宁市长有同样担忧和主张的亦不在少数,经常过洛溪大桥的的士司机们更是多数表示,设身处地地站在政府的处境上考虑,可能会有一个心平气和的态度。而与此同时,政府的捆绑收费方案,也宜有象征性的低调变化,例如对公共汽车可否考虑免除收费,而对其他车辆的月票价格则作一定幅度的下调等等。
张广宁市长是以一个省人大代表的身份发表他的看法的,这是一个参政议政者面对真问题的职责担当。我们也因此相信,更广泛的社会讨论,将有助于澄清这一问题的症结与出路。因此,我们也以向市长进言的方式来积极地参与发言,希望在政府的倡导下,一个不设前提、广开言路、充分沟通、彼此尊重理解并最终取得共识的政府与市民互动,能够尽快展开。在广州这座自有情怀的城市里,我们期待法治、公民权利与城市管理的价值,能够因此得到兼顾。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