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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26日电(李云平)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厅了解到,截止到2005年1月26日,全区已清欠民工工资7.5亿元,完成了总拖欠7.8亿元的95.53%。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厅副厅长昝振英介绍,经过多方努力,全区清欠2003年的3.86亿元、2003年以前的3.64亿元、共计7.5亿元农民工工资。尽管清欠工作取得巨大进展,但全区各相关部门仍需乘胜追击,最终实现零拖欠。目前,各地劳动保障、建设、工会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各企业了解民工工资给付情况,加大督察、查处拖欠民工工资力度。自治区政府明确规定,对于民工工资,分包单位不能解决的,由总包单位先行支付;总包单位不能解决的,建设单位先行支付,必要时由应急资金先行支付,使民工尽快拿上工钱、回家过年。
昝振英还介绍,现在全区各地正在全面落实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规范用工合同和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尽快出台解决拖欠民工工资地方性法规,有望在2005年底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完)
(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