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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以总资产为权重计算投资组合剩余期限、将原本针对银行间债券市场规定的40%回购最大限下调到针对所有市场的20%杠杆上限,记者从有关方面得知,在与各市场参与者深入沟通后,将于春节后正式出台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估值等相关活动实施细则》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有两点重大改变。
以总资产权重计算剩余期限
据记者了解,与前次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正式细则将在两个方面做出重大改变,在投资组合剩余期限的计算方法上,有关方面听取了基金意见,将以总资产为权重计算,使得期限控制更加灵活、便于基金操作;而为了平抑债券剩余期限拉长带来的利率风险以及放大操作的隐患,货币市场基金原本40%的回购上限将被拉低到20%,并明确是针对所有市场的杠杆上限。
在目前执行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但是该办法并没有规定加权平均期限的计算是采用总资产还是净资产,在实际的操作中,两种计算方法存在较大差异。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曾要求用以基金净资产为权重的方法计算投资组合的剩余期限,并规定货币市场基金在每个交易日的投资组合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
一般认为,如果以净资产计算加权平均期限,将剔除基金利用回购融资放大买入的债券资产,计算起来更加简单透明,而且更便于公开投资组合在利率上的风险,抑制货币市场基金回购杠杆放大操作的动机。
问题在于,若以净资产为权重计算,在剩余期限上将比以总资产方式计算增加30天到40天,一般来说,剩余期限越长、杠杆越大、可能的收益越高,而为了符合投资组合剩余期限180天的限制,基金将被迫控制久期、减少杠杆操作,这势必影响基金的收益率,进而影响到货币市场基金的吸引力。
几位货币市场基金经理表示,如果以净资产计算,平均期限的敏感度会非常高,将随基金规模变化而大幅波动,基金需要频繁公告,引发外界的不安,一位基金经理分析说,如果按净资产方法,假定5个亿规模的开放式基金,其投资组合的剩余期限刚好为180天,如果发生1个亿的赎回,它需要做20%的回购,而其剩余期限将上升至216天,这将使得基金相当被动。
基金经理们表示,新规则以总资产计算,会有一个缓冲作用,如果遇到大额赎回,基金基本可以控制,而在投资组合的期限管理上,基本上将组合的平均期限放在160天即可有效控制风险。
杠杆上限拉低到20%
不可否认的一点是,以总资产计算剩余期限,由于操作起来相对灵活,会带来在期限和杠杆上的风险,特别是加息周期的预期,使货币市场基金面临的利率风险加大,这种情况下组合的剩余期限越长,承担的利率风险越大;另一方面,如果基金杠杆运用比例较高,当其遭遇巨额赎回时,其流动性风险也会随之增大。
在目前我国货币市场的操作中,普遍利用正回购来放大杠杆,在提升收益水平和改变投资组合的剩余期限的同时,实际也带来了风险,为此,在即将出台的正式细则中,有关方面将货币市场基金原本针对银行间债券市场规定的40%回购最大限,下调到针对所有市场的20%杠杆上限。
此前,对回购杠杆有约束力的规定只有《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中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四十”,对于银行间市场之外的非正式回购融资的比例限制,实际上并无规定,由于法规的空白,不排除部分基金甘冒风险、放大操作的可能性。
有关人士认为,通过调低杠杆比率,可以有效降低货币市场基金在期限控制和放大操作方面的风险系数, 这对于在有关计算投资组合平均期限上的灵活性处理是一种均衡性的协调。
市场回归理性
基金业内人士认为,在新细则实施后,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率将发生一定的下降,但更重要的作用是,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隐患将被控制,整个市场将能更平稳地发展。
2004年以来,货币市场基金飞速发展, 2003年,我国只有1只货币市场基金,2004年新增加了8只,从2005年初开始,又有易方达、银华等多家开始发行,据记者了解,目前已申报的货币市场基金产品还有6—7只。从运行情况看,2004年货币市场基金是我国唯一一个基金存量总规模较首发募集总规模有增加的基金类别,增幅为36.96%,货币市场基金在基金公司的位置日益重要。
货币市场基金本是追求流动性、安全性和长期收益的产品,但我国目前基金评价市场却片面强调期限最短的基金七日收益率指标,导致各基金经理们为追求产品在短期内的最大收益而疲于奔命。这固然可以吸引到更多的资金申购,但可能会牺牲基金持有人长期性的利益和流动性、安全性要求,特别是在加息周期的预期下,相关风险的累积更不可不防。
一位基金经理认为,以目前的货币市场来看,2.7%-2.8%的七日收益率是正常的,若超过此数则势必有风险隐藏,按1月25日公布的数据看,10家货币市场基金中,有8家收益率超过3%,最高和最低的差距更达到61个基点,这是很不正常的。不同基金对风险的控制和操作不同、更愿意冒风险的基金可能会得到更高的短期回报,如此会形成一种对稳健型基金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一旦风险爆发,无论对管理层、基金公司还是投资者,都会造成巨大损失。
南方基金固定收益部总监刘情剑认为,新细则主要是对货币市场基金的规范运作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在保障投资者收益的同时,更注重防范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另外,细则也对货币市场基金之间以前不一致的做法作出了统一的规范,有利于公平竞争,对整个货币市场基金行业的发展是极为有利的。
也有人士认为,改变后的新细则考虑的并不仅仅是控制风险,通过平均期限上的灵活处理、使货币市场基金能够较为灵活操作,从而与人民币理财产品等竞争性产品抗衡,也是新规定的特别之处。
( 责任编辑:姜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