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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陆昀北京报道】
日前北京市地税局出台了《二手房交税新规》,该新规对二手房交易的计税价格做出了规定。其中明确,对二手房交易涉及税收的计税价格,如合同成交价格低于北京市建委发布的《北京市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手册》中确定的指导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均以指导价格作为核定的基数征收税款,另外,如果采用指导价格作为征税基数的,将根据二手房的建成年代的不同,乘以相应的百分比来确定计税价格。
北京市建委自2003年起每半年都要在发布的《北京市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手册》中公布相应的二手房买卖“指导价格”,以消除买卖双方交易价格的盲目性。但现实状况是,公布的“指导价格”往往偏低,并且由于“指导价”每半年公布一次,具有滞后性。另外,不少二手房消费者有房价上涨的预期和随行就市的心理,加之很多经纪公司利用二手房交易的不透明疯狂骗吃“差价”,导致一些区域二手房价格虚高,甚至出现“有价无市”的局面,使“指导价”呈现指而不导的尴尬现状。
“链家”市场专业人士认为,《二手房交税新规》的出台,是针对因做低二手房合同成交价格而造成契税、印花税等税收流失现象的,由于新的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参照指导价格,将使北京市建委发布的“指导价”充分发挥出其市场指导功能,对平抑房价将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时,还将压缩不诚信的经纪公司利用二手房买卖双方价格信息的不对称而骗吃“差价”的空间。从而减少二手房的市场成交价格中的虚
高成分。此外,根据二手房的建成年代的不同,乘以相应的百分比确定计税价格,使二手房的房龄折旧体现在市场价格中,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老房乘市涨价,对建立科学合理的房价体系具有积极意义。
(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