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检察日报报道,将国有资产3785万余元视做“唐僧肉”瓜分殆尽的山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5名负责人近日受到法律处罚。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该院原院长陈懋龙,原副院长毛原祺、宋跃红,财务科原科长王建政,经营科原科长兼技术服务中心主任王玉琦等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20年的有期徒刑。
经法院查明,山西省电力科学院违反国家和山西省电力公司的有关规定,于1998年~2003年7月,以发放各种奖金、超计划发放工资、为职工投资民营公司等方式将国有资产3785万余元私分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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