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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日前发表了记者对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司长的访谈。“有一种观点说,中国农民素质低,不适合搞民主。你作何评价?”记者有此一问。司长的回答是:“这是懒汉的逻辑。民主素质和民主意识都是在实践中不断培养、锻炼出来的。”
对于“这一种观点”,我跟司长一样,认为是错误的。
显然,这“一种观点”,只能为“比农民素质高”的“精英”所独有。“懒汉”的主体,只能是他们,而绝不是农民自己。农民的民主权利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农民能够有自己切身的感觉,农民们从来都在“勤奋地要求着”,这一点,中国的精英阶层也“懒得承认”。“草根”上长出这样的“精英”,可谓草根之“不幸”。但事实上,精英们则显然更可悲,他们不仅自己不习惯民主,不争取民主,而且坚定地认为别人的民主与自己无干无涉!
当然,党和国家的基层民主政策这些年得到较好的贯彻,如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司长所言,我国“‘草根民主’已成大势”,这也就等于已经给了“高素质的懒人们”某种回答。
为什么人类追求民主自由的冲动永不熄灭?因为没有民主就没有自由,没有自由就没有尊严,没有尊严就没有人的价值。如果你相信农民也是人,那么农民也应该有这样的愿望。难道当年不正是当家做主的强烈愿望把他们凝聚起来,武装夺取政权,从农村包围城市的吗?
不错,民主是需要素质的。正如某些精英比农民更没有“民主素质”,因为他们把发自本能的民主要求都丢掉了并且“懒得”拾起。基层政权司司长说得不错,“民主素质和民主意识都是在实践中不断培养、锻炼出来的”。可是,我更认为,民主原本是相当简单质朴的,甚至可以是自发的,只要没有压制,它就会长出来。
稍有常识的人都想得到,在乡村熟人社会,采取直接民主的选举方式,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它不需要复杂的程序设计,村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利益,选举自己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不仅是他们天赋的权利,而且任何局外人都没有理由怀疑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利益所在,担心他们选不出“自己的人”。可以设想,如果真正健康地实现了这样的“简单的乡村民主”,对于调整村民之间的关系,重建乡村社会,具有很重大的意义。我觉得,这里最值得担心的只是来自外界的干扰,事实上已经发生的干扰是非常严重的,是农民承受不起的。我们已经见到不少关于基层选举不规范的报道及贿选的案件,而没有任何一起农民起诉他们的宪法权利被干扰破坏的事件发生。这也可以说是因为他们自身的积弱成贫的素质所致。
民主是无上光荣的事情。对任何一点民主的进步,都应该给予热情的肯定,哪怕是“农民的低素质的民主”。现在的问题是,不仅要肯定农民享有的民主,而且我们的精英们还可能要“借一点农民的光”,“向农民学习民主”。不是有的地方已经搞了乡镇长直选了吗,不是有的地方已经有了乡财政公开了吗,如果中国的民主选择了自下而上的路径,由村而乡,由乡而县,由村民自治逐步向基层政权扩大,那就等于说是要逐步考验“比农民素质高”的人们了。
民主选举范围要逐步扩大,这是不言自明的潮流。扩大了,不是在熟人社会里选举,那就需要更合理更精准的程序设计了。它对局部小气候和相关大气候都有更高的要求。而今天这样以实施社会救助和管理民间组织为要务的民政部门来管理选举,也只是一个阶段性的过程。总之,我们有理由期望,“比农民素质更高的人们”,比农民们做得更好。但是,诚如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司长所言,他们现在还信守着“懒人的逻辑”。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