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近日,江苏省召开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会,与会者不仅有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而且有他们的配偶。主办者希望籍此能够发挥好干部配偶的贤内助和廉内助作用,把好干部的廉洁关。(1月16日《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各地类似此类妻子监督丈夫的廉政举措时有所闻,比如,重庆忠县法院请法官之妻监督法官八小时以外生活;北京推出过一种由检察官家属填写的家属联系卡,监督检察官的业余生活;浙江永康聘请党政一把手的妻子担任“两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监督信息员,等等。这些措施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权力监督要渗透进亲密的家庭关系,以此减少当政者的腐败机会。
对此,媒体评论几乎是众口一词,予以反对。有的认为,这是把家庭当作实现某种社会秩序的工具,会导致严重的家庭以及社会伦理失范的后果;有的认为,让亲人监督亲人,是对人性、道德和社会秩序缺乏基本的理解,是对公域和私域的混淆;还有的将之比作“左手监督右手”,效果肯定不彰;更有甚者,将之揶揄为“狼狈互监”,纯属胡闹。
论者的反对理由可以得到生活常识的佐证,也可以得到学理分析的支持。每个人一出生,就天然地浸在家庭关系之中。家庭生活的私密和亲人之爱,构成了我们个人生活的幸福源泉,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当家人范错时,“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可以说,“亲亲相隐”是人性的普遍倾向,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对于特别注重家庭伦常的中国而言,更是如此。因而,鼓励亲人告奸,是逆人性而为。
再说得远些,家庭是社会一切构建的基础。西哲亚里士多德认为,由基于性爱的家庭,才逐渐发展出村坊、城邦等政治共同体。这是社会成长的秩序。同样,在儒家的传统里,治理社会的政治原则也是由伦理原则发展而来的(比如仁政)。因此,发动亲人监督,破坏的是社会存在的根基。
当然,各地尝试上述措施的后果,不会有那样直接和显著。事实上,从历史上看,当政者往往不是利用家庭关系来监督权力运行,而是通过它来庇护权力的扩张和腐败。比如,分封制与政治通婚,就是当政者意图通过家庭血缘关系来实现和巩固政治权力在地理上的扩张和稳定;而外戚干权就是依靠家庭关系来获取政治权力及利益。在此,政治权力是顺着家庭关系的藤蔓而延伸的。在一般情况下,政治权力和家庭关系是相互促进的,两者之间通常是“剪不断,理还乱”。只有当政治权力的冲突非常厉害时,才会撕裂家庭的伦常关系,比如为争王权而杀兄弑父。
因而,我们的制度设计者试图通过伦理关系来化解权力制约和监督当中的困境,是忘记了“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条早已为人们烂熟的规律,是一种想当然的一厢情愿。其结果必然是,制度目标被政治权力和家庭关系的现实结盟所击溃,徒增笑料而已。
实际上,最近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调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地方倚重亲情的做法,再一次突出了反腐的政治逻辑。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