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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追踪■本报记者 李慧莲 陈凌馨
“我真的没有想到,像博世-西门子这样的国际知名企业,竟然也会干出恶意抢注别人商标这种有失国际知名大企业风范的事情,而且还会恶人先告状。”2月22日黄昏,身处“HiSense”商标之争漩涡中的海信董事长周厚健在青岛总部23层的办公室里,望着窗外的夜色,对专程从北京赶来的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这样说。
这是自去年9月浮出水面的海信与德国最大企业西门子公司下属企业博世-西门子家用电器公司(以下简称博西公司)争夺“HiSense”商标权事件后,一向低调的周厚健第一次接受媒体采访。
“HiSense”商标案(详情看文后新闻回放)将在4月14日于德国科隆开庭这一消息传出后,该事件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焦点。周厚健说,海信正在调集人马,为应诉做积极准备。
与海信一样遭遇被西门子下属公司抢注的其他六家企业商标的事情也引起人们的注意。
那么,海信的“HiSense”与博西的“HiSense”有何差别?博西是否是恶意抢注?“HiSense”商标终将花落谁家?这一切正引起中国企业界、中介组织及各路媒体的高度关注。
海信的“HiSense”
在中国家喻户晓
海信负责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副总裁郭庆存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1999年1月11日,即中国海信的“HiSense”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第6天,博世-西门子在德国注册了“HiSense”商标,指定商品为第7、9、11类。“博西注册的HiSense与海信的毫无差别,而并非像此前媒体所说的存在第三个字母大小写之别。”郭庆存说。
那么,海信的“HiSense”在中国是种何种情况?海信集团副总裁程开训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介绍,1993年以前,海信集团公司的前身青岛电视机厂使用的商标亦如其企业名称都是“QINGDAO”(青岛),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门类的不断增加,因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特征太具局限性,青岛电视机厂这个企业名称已不能适应多门类产品开发的需要;另外,“QINGDAO”作为客观存在的地名,作为商标使用也缺乏显著性,不利于品牌传播,且不能扩大使用范围。正是基于这种情况,早在1987年就曾经公开征集过新的商标设计方案,结果没有如愿。
1991年,当时的企业领导决定要创设一个新商标,既能用作产品商标,又能使用于企业名称,做到企业名称与主商标的统一。为此公司在企业内部通过厂报面向全体职工发出征稿启事,经过一段时间的征集、选评,最终确定企业总工程师钱钟毓设计的“海信”、“HiSense”作为企业的中英文商标,企业也为此对商标设计人进行了物质奖励。
确定商标名称以后,立即办理了“HiSense”、“海信”商标在9类商品的注册申请手续,中国商标局确认的申请日为1992年10月15日,该中英文商标由于是独创商标,显著性极强,顺利通过审查,商标局于1993年9月14日发布公告,3个月异议期满后被核准注册。
郭庆存说,当时之所以只申请了9类商品注册,是因为中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范围不能超出企业核定的经营范围。随着海信集团的成立,公司的经营范围已涉及电子、信息、第三产业等领域,为了实施对“HiSense”商标全方位的保护,海信集团于1994年-1997年向中国商标局提交了“HiSense”商标在所有商品及服务类别的注册申请,这些申请均顺利通过审查和异议程序,均被核准注册。
“海信”、“HiSense”于1993年4月6日开始正式作为商标使用;1993年12月,青岛市经委批准以原青岛电视机厂为核心层企业成立海信集团公司,企业名称由青岛市工商局核准并登记。此后,海信集团公司及其投资设立的公司全部使用“海信”、“HiSense”作为商号,所有产品均使用中文“海信”及其英文“HiSense”商标。
海信集团自从启用“HiSense”、“海信”商标和商号以后,随着企业的健康发展,宣传力度也不断加大,企业知名度得到迅速提升“海信”、“HiSense”商标、商号被国外内消费者所熟知,如:在1997年6月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商标、徽标标识有奖竞猜活动中名列榜首,HiSense商标认知率高达83.02%。
1998年4月8日,海信集团公司这一企业名称正式由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从而确认了海信/HiSense作为知名企业商号的法律地位。
1999年1月5日,“HiSense”、“海信”商标被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实际上是对“HiSense”、“海信”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价值的认可,她凝聚了成千上万海信人多年的心血和汗水。”程开训说。
在回答记者为何海信当初为何未在德国注册“HiSense”商标这个问题时,郭庆存说:根据巴黎公约的相关保护条款,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后的海信,相信法律的保护,因此未在德国进行注册。
据了解,巴黎公约有关条款规定,一件商标如果在注册或使用的国家成为驰名商标,那么公约各同盟国应当拒绝或取消相似商标的注册与使用。海信集团认为,中国和德国均属于巴黎公约成员国,博世—西门子是在1999年1月5日“海信”、“HiSense”获中国驰名商标6天后抢注“HiSense”的,“中国驰名商标”应该受到相应保护。
博世-西门子的“HiSense”在德国难觅踪迹?
博西公司1999年即在德国注册的“HiSense”商标的产生、使用情况又是怎样的?在与海信的谈判中,博西一直强调其注册的商标已在德国公开使用,转让会造成损失,这是他们标价4000万欧元转让费的理由。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几天来一直与其中国公司总部相关人员联系,却一直没有什么收获。记者向南京总部总机接线员说明了采访要求,电话转到负责接待媒体的市场部,但接电话的女士在听到记者的身份后,即向记者说,需要找负责此项工作的王先生,她同时补充:“他可能不在座位上,可以过会儿再打。”记者按她提供的号码打过去,果然没有人接。而且一直没有找到她所说的那位王先生。
记者与博西公司的代表、江苏博西家用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副总裁魏博的电话联系,也一直未能成功,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手机则处于关机状态。记者所传给他的采访提纲截止发稿时,也一直没有回音。
无奈之下,记者只好另找途径。据中国驻德国有关机构提供的信息表明,博世-西门子公司除了在德国商品检测基金会2000年第六期商品检测杂志刊载的题为《节约支出耗费时间》的洗碗机检测报告上首次提到HiSense字样,以及在德电器批发商telering营销有限两合公司网站上依稀看到HiSense在洗碗机上的使用情况以外,在专业电器商场,对德国公司生产的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逐一了解的结果是,均未发现使用“HiSense”标识。在其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其他对外公布资料及网站均未将“HiSense”列入其商标之中。在西门子、博世2004年洗碗机产品目录中,也没发现带有“HiSense”标识的产品。
有法律专家认为,博世-西门子抢注海信商标,要价4000万欧元,而自己却既不使用也不维护,其主要目的如果不是敲诈,就是给进入德国市场的海信设置障碍。其对于独创性商标的抄袭做法违反了知识产权法的精神与原则。与其所标榜的企业理念相去甚远并使其成为一种公众欺骗。
在做这项了解工作的时候,记者发现,西门子下属公司在抢注商标方面已有“前科”。2004年7月,厦门节能灯企业东林公司进军欧洲市场时被德国、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拒绝,理由是其拥有的英文“FIREFLY(萤火虫)”商标在当地已被西门子旗下的全资公司欧司朗注册。此事已被媒体广泛报道。另据了解,一些国内不如海信名气大的商标如上海德士、中轻青岛分公司、上海奥利玮、广州惠之星、佛山电器照明等,也均被博西公司“慧眼相中”,抢先注册。
早在2000年5月,西门子旗下的欧司朗就与另外两家企业一起为阻挠中国节能灯企业走出去,联手向欧盟起诉,对中国节能灯展开反倾销调查。致使中国多家企业被征收74.4%的反倾销税。
2003年9月,西门子欧司朗公司又联合另外几家欧盟节能灯厂商向欧盟递交报告,指称中国节能灯厂商以不正当的手段,通过第三国向欧盟出口,规避反倾销征税,损害了欧盟节能灯厂商的利益。欧盟委员会正是在对这份报告进行了一年的研究调查之后,最终展开反规避调查。
海信不排除用法律手段起诉博西
对于这场将在原告本土开庭的官司,海信究竟有无胜算?有几分胜算?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振中分析,海信要想通过司法途径要回这个商标专用权难度不小,不仅因为这场官司是在德国打,适用德国法律,而且海信还须证明自己对HiSense商标享有在先的民事权利,还要证明西门子在注册行为上有主观的恶意,并且已经造成了市场混淆,要拿出这种证据。
曾经做过知识产权教授的海信副总裁郭庆存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判断一个商标是否是恶意抢注要看注册者的意图是不是用于商业目的等条件,我们能从多个方面证明博西的抢注“恶意”:一、博西与海信同处于一个商业圈、彼此熟悉且有商业交往,却直接抢注海信商标,严重违反诚实信用的原则;二、采用直接抄袭、复制的拙劣手段抢注他人商标(连字母的大小写都完全一样),不仅表明其行为属于典型的恶意抢注,而且属于典型的抄袭、剽窃行为;三、西门子抢注海信商标,要价4000万元,而自己却既不正式作为商标使用,也不作为自己的品牌精心培植、宣传和维护。更有甚者,在双方就商标权属进行谈判的过程中,竟然以所抢注商标在德国科隆起诉其试图进行商标讹诈的主观恶意非常突出。
对于官司的前景,郭庆存说,这是一场不得不打的官司,胜算虽然难料,但相信公理自在人心。“海信一定会奉陪到底,而且有信心打赢。如果谁认为海信也像那些不敢应诉的一些中国企业那样,那它就错了。”
即便输了官司的代价与支付博西所要转让费的数额差不多,郭庆存说,“我们宁可这样交了学费,也不会把钱给那些小偷。”
在回答记者海信是会以法律手段反诉博西这个问题时,郭庆存笑而不答。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之下,他才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并非不可能。”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海信等七家企业商标被恶意抢注的事件可能会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合法保护自己成为一个需要迫切解决的课题。”一位关注中国企业境外命运的专家说。
记者在发稿前获得消息,2月24日,全国部分专家、学者将齐聚北京,就中国企业品牌在海外的维权问题专门召开研讨会。本报将会对此事做跟踪报道。
■新闻回放
“海信/HiSense”商标之争
“海信/HiSense”是中国海信集团1992年首创的,1993年12月14日获得注册,同年正式作为商标和商号使用。1999年1月5日,海信集团的“HiSense”、“海信”商标被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
1999年1月11日,也就是海信成为驰名商标6天以后,西门子的控股公司博世-西门子(简称博西公司)在德国抢先注册了“HiSense”商标,指定商品为第7、9、11类,于1999年2月25日获得注册(注册号39901013)。博西公司抢注的“HiSense”商标,与上述海信的驰名商标“HiSense”和英文商号“HiSense”连字母的大小写都完全一样。
随后,博西公司以此为基础,分别进行了欧盟注册(01230895)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国际注册(注册号717960),并且要求了优先权。致使海信在法国、保加利亚、西班牙等国的商标注册一路受阻,导致其在整个欧盟地区的发展受到了影响。
从2002年开始,海信就索回被抢注的商标事宜开始与博世—西门子公司交涉并谈判,包括愿意花钱买回这一商标。博世—西门子公司从开始就同意“转让”,“转让”的价格是上千万欧元,2004年2月正式确认要价4000万欧元合4亿多人民币。这与海信基于博西两倍的商标注册官方收费及律师费作为补偿的数额相差巨大,海信表示无法接受。2004年10月,海信收到德国科隆法院转来的诉状:博世-西门子公司在德国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了海信因为海信在欧洲参加展览时使用了自己的商标。为了开拓市场,海信在德国重新注册了一个新商标Hsense,但又被博西公司控告属于类似商标应被排斥。
随后,海信启用法律程序,反诉至德国商标局,要求依法撤销博世—西门子公司注册的“HiSense”商标。
(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