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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电信的劣质高价,国人多有怨言。不说消费者此前经常提出的“手机单向收费”的呼吁,近日北京人大会上又有人大代表要求取消固话月租费,一时消费者应者云集,但电信部门和运营商对此置若罔闻,而掌控电信资费定价权的信产部又一直未曾表态,使争论态势呈现“中空”局面。据报道,信息产业部日前终于首次回应固话月租费之争,称要靠市场解决——是否取消月租要由运营商决定,让运营商与消费者在市场上博弈。但这样,消费者就有希望了吗?恐怕只是安慰一下消费者,也算是给人大代表一个答复而已。
中国电信业服务差、价格高的关键还在于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垄断。在任何一个市场中,只要不打破垄断,消费者就休想得到质优价低的产品和服务。20世纪70年代末之前,美国的电信由AT&T(美国电话电报公司)一家垄断,消费者对它的服务和价格都不满意,却也无可奈何。1978年,美国政府打破AT&T一家垄断、引入竞争后,消费者才有了优质低价的服务。如今从美国打到中国的电话,比从中国打到美国要便宜得多。
这个道理说起来很简单。任何一个企业都力图实现利润最大化。在达到这一目的的各种手段中,依靠国家获得垄断权力是代价最低而又最有效的。一家垄断了一个行业,运营商之间没有竞争,消费者没有自由选择。无论这个垄断者的服务多差,价格多高,你只有在用与不用之间选择,没有在运营商之间的选择。于是,消费者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垄断者当然可以为所欲为。没有竞争,不必以价格和服务吸引消费者,岂不是最优的获利方式吗?物质利益是实在的,任何空洞的道德说教和信誓旦旦的宣言,都不能让它放下屠宰消费者的屠刀,立地成佛。
中国电信的问题仍在于垄断。说起来电信也分拆了,无线有移动、联通,固话有中国电信、网通、铁通,而且有些公司还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但这一切都是形式上的。一位外国学者评论中国电信业的分拆时,有一句精辟的话:“香肠切成几根,并没有改变香肠的本质。”这就是说,无论分成几家,垄断的本质并未变。因为它们作为国企,并不是市场经济中独立的企业,它们仍要受共同的“婆婆”——信息产业部管。
说起来这几家电信企业应该竞争,信息产业部也声称要把定价权交给他们。但在它们之间真正进行价格竞争时,就被“婆婆”指责为恶性竞争,下令停止。当有的运营商想实行手机单向收费时,“婆婆”就明确表态反对,这些运营商的权力何在?一句“作为国家的企业要以国家利益为重,降价竞争会使总收益减少”(这何以见得),于是定性为恶性竞争,谁还敢动?
记得英国前首相梅杰在总结英国私有化经验时指出,对于特大型国有企业,仅仅有产权改革还是不够的,如果不打破它们的垄断地位,就不会有效率提高,消费者也不会有质优价低的服务。市场经济的活力来自竞争。无论产权如何明晰,只要限制或取消了竞争,市场就无活力。这被经济学家称为“超产权理论”。中国的电信运营商无论进行了什么股份制改造,只要不是独立企业,只要是仍处于一个“婆婆”控制下的垄断状态,就谈不上其他。现在虽然允许外资进入了,也允许民企进入了,但在国企垄断力量如此强大,又有政府部门支持的情况下,允许外资、民企进入仅仅是一句空话。
不打破垄断还有其他方法吗?信息产业部的有关人士希望运营商提供更多的服务,让运营商与消费者在市场上博弈,由消费者用脚投票云云,这些都是不疼不痒的废话。凭借垄断可以获得高利润,还去想别的服务干什么?没有竞争压力就没有产品与劳务创新的动力。现有的服务都搞不好,哪能去开发新的服务?让消费者与运营商去博弈,如同让一只弱小的羊去与凶猛的虎博弈,其结果还用问吗?面对垄断者,分散的消费者永远是弱者。力量悬殊的双方不可能有正常博弈。至于让消费者用脚选择,更是可笑,只要使用电信,你能逃出电信这个如来佛的手心吗?
信息产业部的人始终回避垄断问题,我们对他们也不抱什么幻想。希望还在于推出《反垄断法》,真正打破国家电信运营商的垄断。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