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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于凌罡刚刚提出合作盖楼的构想时,大部分听说此事的人还把这个构想当作一个"乌托邦"式的童话。让人始料不及的是,一年多来"蓝城梦想"逐渐规模化、体系化,出资盖楼人大量聚集,甚至建设部也出面关注此事,事态进展之迅速着实让首都各界人士有些吃惊:这个于凌罡真有些本事!
合作盖楼是桩知易行难的事情,牵涉到购房者、开发商、银行及政府职能部门等方方面面的深层次问题。一年多来,于凌罡和他的合作者谨慎地梳理着纷繁复杂的各种关系,想方设法搜集来自各个层面的信息,使计划稳步推进。而密切关注这一现象的各界人士又有何看法?
晨报记者在北京进行了一次深入解读各方心态的走访
对合作盖楼一事尚在调研阶段
2月中旬,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以“关于请报送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有关情况函”的形式,向成都、北京、南京、厦门市建委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出调研函。此时突然有媒体传出消息:建设部拟叫停集资建房!消息一经披露,就有人在蓝城论坛上发帖子给于凌罡泼冷水,于凌罡也曾一度对媒体哀叹,“年内拿不到地我就不盖了”!
但是于凌罡并没有真正放弃,他的合作者也是一样。合作盖楼的出资人之一,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南开大学中国市场研究所特邀研究员孟宪生在几经斟酌后提出了建议,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依据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建设部、国家税务局在1992年发布的《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合作盖楼联盟可以以住宅合作社的形式存在!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孟宪生认为成立住宅合作社或者类似的社团不存在法律障碍。“这在2004年4月联盟向有关部门进行的第二次汇报中,是得到了有关方面认可的。”
2月25日,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以个人身份表示:“我从未听说过什么‘建设部叫停个人集资建房’的政策。”建设部就此问题给晨报记者的答复是:“事情尚在调研阶段,建设部将按照规定程序对个人集资建房情况进行研究,目前还从未对此事作出明确的是非判断。”
潘石屹不看好“蓝城”
合作盖楼最主要的目标,是降低购楼者的实际购楼单价,这个目标的另一层含义是,在购楼单价中砍去被房产开发商赚走的高额利润。而于凌罡提出的“配套收益权”,实际上是把楼顶广告、小区商铺、停车位等原本属于开发商的收益交给业主。
根据普通人的直觉判断,于凌罡的行为对房产商来说无异于“虎口夺食”,他们肯定会将合作盖楼视作洪水猛兽。
但于凌罡却这样解释:“最恨‘蓝城’的不是地产商,曾经有地产商匿名给我发短信威胁,但我几条短信回过去后人家就和我成了朋友。因为我告诉了他们最重要的一点,‘合作建房联盟’将来聘请他们开发楼盘时,在保证他们合理利润的前提下,全部建设资金将一次性按时付清。”
那么,房产商究竟怎么看待于凌罡的合作盖楼呢?
以推出SOHO地铁小户型、长城脚下的公社等经典地产“样板”闻名的房产巨头潘石屹针对合作盖楼现象,向晨报记者提供了自己的书面观点。潘石屹说:“(合作盖楼)在偏僻的农村和小城市可能行得通,而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是非常困难的。他们过高地估计了房地产的利润率,成本不可能降低40%—60%。未来房地产发展的趋势应该是越来越专业化。个人集资建房是很难行得通的,也是很难成功的。假如技术上的问题不考虑,他们如何去缴税?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如何去计算?几百个人在一起如何去决策?去执行?这些都是问题!所以我并不看好于凌罡的这个想法。”
民生银行力挺“蓝城”
按照预定计划,“蓝城”一期需要购地6000平方米左右。购地费用预算9000万元以内,工程造价7000万元左右,预计招募资金500份,每份合作资金需求15万元,即自筹资金7500万元,预计贷款1.125亿元,即项目最多可承担资金达1.875亿元,项目备用资金达到3000万元。银行会不会给“蓝城”提供贷款?一旦贷款给于凌罡等,会不会给银行带来信贷风险?
2005年2月,由于民生银行的突然“拔刀相助”,这些问题似乎已不成问题。晨报记者从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了解到,该行已答应给于凌罡的合作建房联盟提供贷款。“合作盖楼项目一启动,民生银行将向他们提供包括装修、买房、购停车位等在内的贷款服务。目前,双方正在做一个全面合作方案。”———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行长纪乃方说。
而银行的专业性监管服务,也给“蓝城”的出资人吃了“定心丸”———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已经为合作盖楼项目成立了金融服务中心。该金融服务中心设在北京泛亚大厦一楼大厅里,行里还调集了最低学历是硕士的3名员工为咨询者提供服务。
民生银行此次大力支持于凌罡的行动,自认为是一种双赢。纪乃方对晨报记者说:“现在我们只等于凌罡把其他方面的事情搞定!”
易宪容的“蓝城观”
要解决房价虚高问题,应该在几方面采取措施:
●应该从重征收短线住房交易税,使希望通过短时间内反复‘倒房’致富的投机者无利可图
●应该加强房贷监管,使想通过贷款购房炒作房价者贷不到款,让贷款发放到真正需要住房的人手里
●要加强土地审批监管,对于土地用途一定要反复调查,土地交易完全走市场化道路,提高开发商所获利润的透明度
3月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发展与金融制度研究室主任、著名房地产评论家易宪容接受晨报记者专访,对于凌罡的“蓝城梦想”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对于于凌罡组织的合作建房联盟的前景,易宪容说:“说实话,我不怎么看好这个模式。房地产行业非常复杂,不是普通人可以随便涉及的领域。首先,几百人的组织如何保证资金安全和统一行动?这是个问题。其次,成本怎么摊、房价如何定,都可能引起纠纷———也许按照最初的计算,房价比市价要低许多。但毕竟开发私人楼盘的不是专业公司,可能在手续方面要走许多弯路,到最后把楼盖起来了,可能成本会比预想的要高得多,甚至超过市价。而于凌罡所说的工作人员工资也是个问题,这也是加在购房者身上的一个负担,也会造成房价的上升。如果合作盖楼的组织者出于公心,就应该完全义务地做这件事。再有,盖楼是有风险的,万一楼没盖起来,出现了本金的亏损,这就麻烦了。”
易宪容认为,解决房价上涨的问题,需要通过行政、金融、税收等多方面协同努力。
[资料链接]
德国住宅合作社
按照国际通行的定义,住宅合作社是一个为其社员提供持续住房的法律组织,它归其社员所有并受其控制,与其他住房联盟的区别在于其所有权结构及承诺坚持合作社原则。在欧美发达国家,住宅合作社已有200多年悠久历史。
其中在德国,住宅合作社是住宅建设的主要组织形式。据资料显示,合作社建造的住宅占该国新建住宅总数的30.9%。政府对合作社建房给予多方面的政策帮助:一是提供长期低息贷款;二是给予借款保证;三是提供合理价格的土地;四是减少税收,对所得税、财产税、土地转移税和交易税等,均以较低税率向合作社征收;五是补贴租金。
团结互助是合作社构建的基础。本着这一思想,非盈利性住房组织在1969年形成了“德国社会住房及安置发展资助”方案,致力于改善发展中国家恶劣的住房条件。“德国社会住房及安置发展资助”方案支持那些致力于为国家提供自己组织建造住房的机构和团体。
作者:□晨报特派记者郭翔鹤北京摄影报道
(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