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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今年是“改革之年”
中央领导同志提出,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2005年是改革之年。这是因为:第一,现在我们所处的阶段从人均GDP来说已经超过一千美元了。根据国际经验,这一时期很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继续进入黄金发展时期,二是可能进入矛盾出现时期,可能出现社会的不稳定。我们的目的是争取继续进入黄金发展时期。第二,当前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不可避免地伴随着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既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机遇,也对就业、人口、资源、环境等提出了挑战。老龄化、收入分配、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容易引发某些人的心理失衡和利益冲突。第三,改革引发社会利益分化,社会多元化主体正在形成。改革开放以来,总体上说人民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但是仍有一部分人生活较困难,特别是下岗工人、失地的农民。处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容易产生很多社会矛盾。因此,在这个时期,如何防止各种矛盾的积累和激化,如何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就成为关键问题。第四,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初步建立,但还很不完善。所以,改革仍然处在攻坚阶段,改革难度之大,任务之艰巨可能要超过任何一个时期。
在“改革之年”,我们应牢固地树立三个基本思想
第一要把改革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本的就是靠改革。第二要把改革作为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的根本措施。今年要继续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怎么加强?怎么完善?要靠改革。第三,要把改革作为解决深层次矛盾的治本之策,而不是治标之策。
“改革之年”重点改什么
现在改革到了全面推进的阶段,各个层面的改革往往交融在一起。在这样全面、整体推进改革的时候,我们必须抓住重点。
首先,我国金融风险当前十分突出,所以金融体制改革应该放在重要位置。中央领导讲过要背水一战。最近我看到一个材料:1993年到2002年十年间,国家财政的印花税收入是1800多亿,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收入12000亿,证券公司、中介机构的收入3000多亿。股民损失8900多亿,平均每户13000块钱。如果加上2003年和2004年,股民损失更多。这不是一个一般问题,它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股权分置是证券市场的最大的症结。当前要尽快推出股权分置试点。要把资本市场改革和银行改革结合起来。中央提出要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已经十多年了,但为什么长期提不高?为什么老的没有完全解决,新的不良资产又出现了?主要原因是企业融资主要依赖银行信贷资金,直接融资发展缓慢,因此要在明确风险承担责任的基础上,发展企业债券。管制要放松,监管要加强,信息要对称。
其次,国有企业改革仍应是重点。最近报纸上讲,大型国有企业盈利已经超过4000多亿了。有那么多利润是好事,但对此不要盲目乐观,更不能影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什么呢?第一,要具体分析这4000亿是怎么来的。它主要靠垄断企业,大约40%靠涨价,40%靠扩张,真正靠自身的只有20%。也就是说,盈利主要靠外部原因,而不是主要靠企业经营的改善。第二,据国资委透露,去年在181家中央企业中,有40家企业总资产损失超过10%,40家企业损失超过20%。在清产核资中,中央企业申报处理各类资产损失共3177.8亿元。另外财政部已核准了近千亿的资产损失。这样的话,一共是4000多亿,和国有企业的利润都差不多了。第三,这些利润是在过去债转股的基础上产生的,而且还有大量的银行贷款和贴息技术改造。第四,这些利润都留在国有企业,而没有上缴国库。
所以,千万不要认为有了4000多亿元利润就可以放松国有企业改革。如何确定国有企业的战略地位,如何实行政企分开,如何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如何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如何把有限的国有资产集中到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这些问题都还没有解决。所以,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还很重,任重道远。
再次,政府改革应该是下一步改革的中心环节,或者说是重点。在两三年以前我就提出过这个意见。去年5月份讨论“十一五”规划的时候,我又提出要把政府改革作为中心环节。最近,国务院领导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我提出,不能再提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心环节了。1984年中央《决定》提出,国有企业改革是改革的中心环节,那时候改革的微观基础没有建立起来,抓住国有企业改革这个中心,就可以把整个改革带动起来。现在,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大型国有企业改革滞后都与政府改革不到位分不开,因此,现在应该转到政府层面的改革。
加强改革的总体指导和协调刻不容缓
改革处于攻坚阶段,现在的问题是缺少一个协调机构和机制。实践经验表示,靠部门自我改革缺乏动力,为什么呢?因为改革本身就要调整部门的既得利益,你叫垄断部门自己改革,它没有积极性,甚至可能会强化部门利益。因此,当前要尽快建立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机制。建议在三个方案中选择:
一是恢复国家体改委;二是建立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由总理来兼组长,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一把手作为小组成员;三是在现在发改委的基础上扩大改革的协调职能。看来,第二个方案既能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又便于领导决策。
(高尚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
( 责任编辑: 杨茂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