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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卫玲 发自北京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发改委主任孙国强在他提出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的议案里,详细勾画出了循环经济法的具体框架。
孙国强之所以能详细勾画出循环经济法的具体框架,缘于贵州省已有实践在先。去年11月1日贵阳开始实施的《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是中国首部循环经济地方立法。
自2002年5月国家环保总局将贵阳列为中国首个循环经济型生态城市试点后,原为贵阳市市长的孙国强在实践中积累了很多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
孙国强3月7日对记者表示,发展循环经济是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惟一途径。因为循环经济的重要性,通过这几年贵阳发展循环经济的理论和实践,加上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所以这次就正式提出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的议案。
孙国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应当是一部鼓励性为主,禁止性为辅的法律。
贵阳发展循环经济立竿见影的效果是,2004年5月,贵阳获得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称号,贵阳是全国惟一一个获此殊荣的省会城市。
据孙国强透露,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在选择若干重点城市进行“循环经济型城市”的试点,他对贵阳入选很有信心。
孙国强告诉记者,贵州发改委已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了24个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总金额达248亿元。贵州目前正在等待结果。
(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