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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政协委员高春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环节存在着太多的黑幕,这是导致药品价格虚高不下的主要原因。”高春芳委员还对“变脸药”抬高药价,“公关费”转嫁到药价进行举例,并为消除这些黑幕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成立药品定价委员会(上海《青年报》3月6日)。读了报道,笔者觉得不应忽视物价局对药品核价中所存在的缺陷。
人们知道,现在药品价格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都有一道上市前的物价局的核价程序。也就是说,现有市场的药品价格并非是由市场自行调节的价格,而是有政府适当干预的市场价格体系。那在此市场情况下,上述高春芳委员所说的药价黑幕,也就是其所说的“变脸药”价与“公关费”转嫁到药价的现象,应该都在物价局的核价之后。而对此人们也可轻易看出,不管是“变脸药”的虚高药价,还是那些把“公关费”转嫁到药品中的药价,都是经过物价行政部门审核后的价格,从法律上来说,这些药价是合法的。但同时不能否认的是,这些药价又是虚高的,存在黑幕的药价。所以对此现象,社会公众似乎有足够的理由发问:当初物价局是如何核价的,核价的标准又是什么?到底又是什么原因会给这些“变脸药”和“公关费”留下如此的价格空间?想这应该是有关物价部门有义务向社会公开,同时也是社会公众有权知道的公共信息!
而更为重要的是,如果说药价的虚高不下是商家唯利是图,不讲商德的结果,那人们似乎还可发问:作为应该追求社会公共福利最大化的行政部门,也就是物价局为何没有发现这些药价中的暴利?而正是这个“没发现”也是导致药价的虚高不下的原因之一,想这不仅被高春芳委员的上述说法所证实,同时也是不可否认的社会公开秘密吧?
所以,针对多年来药价居高不下的市场现象,以及由此造成的看病难,乃至因病致病的社会现象。我们不但要用经济眼光观察,且还完全有必要用社会眼光作一点观点,看看除了商家的原因外,是否还有行政上的缺陷,甚至于腐败的原因存在。想如此也才能找到药价虚高不下的真正原因。所以也因为如此原因,笔者很想问问相关的行政部门:药品在物价局核价之后为何总有暴利价?
来源:[央视国际]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