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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建设的成果,将这个道理具体到我,我的理解是,力帆的财富如果不能让所有的力帆人共享,那力帆是没有前途的”,3月7日中午,刚刚结束十届政协三次会议小组讨论的全国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重庆力帆集团董事长尹明善还沉浸在讨论气氛中。
“如何通过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来建立和谐社会,是我们民营企业家和工商联代表们要思考的问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江西科瑞集团董事长郑跃文表示。
从事非公经济行业17年的郑跃文对“非公经济36条”深有感触。
“这是我国以一个正式的文件形式,向全世界承诺,要对本国公民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扫除了非公企业发展中的政策障碍”,郑跃文兴奋地对记者说到。
郑跃文认为,“36条”是在实行宏观调控一年后提出的,并且明确提出了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这为国企改革和非公经济的转型以及持续发展提供了非常实际的政策指导。
郑跃文还呼吁,要“设立国家中小企业产业发展基金”,保障进一步落实“36条”。
“要充分发挥全国工商联的作用,全国工商联应积极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立法、管理和实践工作,充分发挥桥梁和助手作用”,郑跃文建议。
“36条是阳光雨露,关键就看怎样落实了”,郑跃文对记者说。
尹明善也深有同感。
他告诉记者,在“36条”颁布之后,力帆就积极参与了国企改革。到现在为止,力帆已经三次购买效益欠佳的国有企业:包括7000万现金购买重庆专用汽车总厂90%的股份,6000万现金购买万光电源45%的股份以及2000万增持万光电源股份。
但积极鼓励参与只是一个方面,合法规范仍然十分重要,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如何避免非公企业主和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合谋”侵吞国有资产。
尹明善告诉记者,他本人就曾经遇到过类似的问题。曾经有一家大型国企,邀请力帆参与MBO,条件非常“诱人”,“但想来想去,最后觉得还是没有必要去发违法的财”,尹笑道。
在尹明善看来,非公经济参与国企改革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在于“非国民待遇”。
“内资和外资应该有平等待遇,允许和鼓励外资参与的行业,也应该对民资开放”,尹明善呼吁。
“36条是最权威、最完整、最实惠的政策”,“非公企业需要政策,还要善于用政策,要把政策用够”,尹明善表示,下一步他将按照“36条”中的规定,考虑参与国防工业,发展军民两用技术。
四川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汉元委员向记者表示,36条预示着今后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将更宽松,发展空间更大,舞台更广阔,使民营企业能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稳步发展。
他指出,在去年全国人大会议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之后,民营经济已经完成了基础的制度建立阶段,今后将进入在“36条”指导下,国家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大力推进有关法律操作落实的新阶段。
但从根本上说,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依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市场准入限制较多,有些政策不公平,企业融资渠道不畅,税赋较高,侵犯企业合法权益事件时有发生,政府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还不健全。
刘汉元指出,事实上,在国有企业的迅速改革和进步面前,民营企业正逐渐失去资源优势、体制优势、管理优势和人才优势。不能寄望一个“36条”能够一下就解决民营经济面临的各种困难。毕竟这更多的只是一个基础性的文件,它的落实和操作,因涉及到既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可以预见将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在一些地方和系统,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将有真准入和假准入的博弈;对民企的金融支持也将有真支持和口头支持之别。
(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