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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出专访:要避免“强制社保”弄丢民工饭碗;宜从工伤、医疗着手,然后才是养老,失业和生育保险可缓一缓。
本报今天消息 外出务工者全国近一亿,他们的社保问题日益受关注,《人民日报》今日刊出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平的长篇专访。
记者:如今一些地方要给农民工比照城镇职工的办法来上保险,结果遭到大量农民工的反对。有的农民工表示,上保险的钱不如变成工资发给个人。还有的说,如果上了保险,雇主就可能不用他们了。您如何评价?
何平:我认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不可能一步到位,一定要循序渐进,充分考虑农民工的真实需要。
对农民工而言,就业是第一位的。如果没有工作,他们就无法在城市里呆下去,因此,要避免因为社会保障而影响其就业机会的获得。
其次是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例如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不能被拖欠,等等。
然后是社会保险。这是一个难点。因为目前城市里实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成本太高。如果雇主开出的工资是500元,把保险缴齐了要再支出200多元。这样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相比,就不再具备明显的成本优势。因此,社会保险一定要先从最紧迫的险种着手。
记者:社会保险主要是五个险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根据您的调查,农民工最需要的是哪些险种?
何平:建议先从工伤保险开始,然后是针对大病的医疗保险,再考虑养老保险。至于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可以暂时缓一缓。
目前农民工出了工伤没人管的现象比较普遍。《工伤保险条例》今年正式实施,政府应及时推动这一险种覆盖到农民工。
医疗保险应主要针对大病。农民工普遍比较年轻,他们得病的几率较低。据调查,对于一些小病,大多数农民工是自己买点药吃。而得了大病,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因为看不起病而干脆放弃治疗。因此,农民工的医疗保险首先要确保他们得了大病能看得起。
这两项保险的费率都比较低,不会因为交了保险而明显增加农民工的用工成本,是比较迫切而可行的两个险种。
从长远看,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很有必要。但就当前而言,养老保险不宜全面铺开、强制推行,而是要降低门槛,逐步推进。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要分开来。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因历史欠账等问题,费率一直较高。如果要求农民工比照同样的费率,那么农民工低工资的优势将不复存在,有可能因此失去就业机会。
记者:这几年,上海、广东等地都进行了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试点,但效果不是很理想,特别是养老保险。比如一个农民工在北京参加了当地的社会保险,两年后要到外地就业却无法接续。许多农民工认为,如果养老保险不能保证他们在退休后和城里职工一样按月领到养老金,这样的保险一点也不“保险”。
何平:关键是现行制度没有设计到足以让农民工信任的程度。比如说流动性的问题,当前确实做不到全国联网,但先记录在案是可以的。农民工都有身份证,他们在哪个地方参加了养老保险可以先予以记录作为凭证。政府应当给他们一个明确的承诺:农民工缴纳的“养命钱”会专款专用,到了退休年龄将其应享的权益延续计算,就可以按月领到。
在欧盟,劳动者先后在不同的国家就业,他们的养老保险就是以类似的方法进行衔接的。
( 责任编辑:冰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