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如果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不提供新版合同,近六成消费者会选择放弃购房。这是昨天国内某知名网站所做的一项名为“3·15能否终结购房霸王条款”的调查所显示的结果。
3月15日,《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将正式实行。对于新版合同能否终结购房霸王条款这一敏感话题,国内某知名网站推出了此次调查活动。截至昨天,调查结果显示,57.59%的消费者在“如果开发商不提供新版购房合同”的问题上,选择了“放弃购房”这一答案。同时,92.19%的消费者选择在3月15日后买房要采用新版合同。
北京邦信阳律师事务所牟子健律师分析认为,新版合同决定近六成消费者的购房意向,是购房者日趋理性的表现。当前消费者的法律、自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新版合同对过去房产交易中的某些矛盾焦点,尤其是退房条款做出更加详细的规定,受到消费者青睐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据调查显示,57.68%的消费者对“商品房质量不合格购房人有权退房”的新增条款最为看重。而且,随着市场细化和新盘推出,可供挑选的房源更加充足,消费者也有底气择优而选。
反映在市场上,开发商也在努力迎合消费者青睐新版购房合同的需求。据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展中心业务总监陈云峰介绍,公司提前承诺全面实行新版合同对销售工作很有帮助,例如3月12日开盘的“国美第一城”二期项目,1636套房源在两天时间内便售出575套,销售金额2.9亿元。万年花城、华纺易城、青年汇等诸多楼盘的负责人也向记者反映,消费者在咨询销售人员时,都非常关心新版合同的使用情况,所以在3月15日后新盘推出时,肯定会采用新版合同与消费者签约。
值得关注的是,调查中关于“新合同能否终结商品房买卖中的霸王条款”的问题,选择“说不好”和“不能”的消费者分别占到47.89%和40.51%。陈云峰认为,政府出台新版合同对规范市场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作为开发商,也必须加强自身的诚信建设,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信任。
(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