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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18.46亿吨标准煤,比2003年增长15.2%,但煤电油供求依然比较紧张。从未来发展看,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较快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会进一步增加,能源资源不足的矛盾会越来越尖锐。在新的发展阶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定和实施能源政策,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用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能源政策要以坚持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用为核心。2004年6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4—2020年)》(草案),明确提出“必须坚持把能源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稳定、经济、清洁、可靠、安全的能源保障,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效利用支持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未来能源发展中,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遵循“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这一基本原则。要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能源综合利用。要依靠技术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发展节能型经济,建设节能型社会,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鼓励开发和应用节能降耗的新技术,将电力、冶金、建材、化学等主要耗能工业和工业窑炉、锅炉等各种用能设备的工艺节能以及建筑节能等作为未来节能的重点,并对高能耗、高物耗设备和产品实行强制淘汰制度。
要通过节能新技术、节能新材料等的广泛应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水平。要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建立起有利于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的机制和环境保护机制,为能源的可持续利用奠定较好的制度基础。要积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优化我国的能源结构创造有利条件。目前能源供需矛盾突出和能源价格持续上升客观上为各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创造了有利条件,要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能源政策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在能源发展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能源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提供稳定的能源保障。在能源发展中要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包括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加大对煤矿安全设施的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切实改善煤炭生产安全状况,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在能源项目建设中要对土地征用和移民等进行及时合理的补偿,做好移民的安置工作,使移民能够从能源发展中受益。
能源政策还必须体现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保证国家能源安全。虽然目前我国主要能源产品产量都居世界前列,但受资源条件的约束,实现能源产品产量长期、快速增长的难度会越来越大,保证国家能源安全成为我国今后将要长期面对的重大战略问题。保证国家能源安全首先要立足国内,要通过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等多种措施,不断提高国内供给能力。
保证国家能源安全还必须更有效地利用国外资源。要坚定不移地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主要能源生产国政府、大的能源公司等进行更紧密的交流合作,逐步在海外建立比较稳定可靠的能源供应基地;要继续做好能源的进口工作,逐步实现能源进口多元化,保证能源进口的稳定性;要根据国内情况适当提高主要耗能产品的进口量,通过进口耗能产品部分替代直接进口能源产品。保证国家能源安全还需要建立能源储备制度。现阶段的重点是建立石油储备制度。从长远发展看,对煤炭和天然气等能源产品,也要根据国内需求、生产和进口情况,建立起保证能源稳定供应的机制,在必要时对其他重要的能源产品也实行储备制度。
( 责任编辑:xiaoboh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