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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以来,我国部分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人为操纵的现象。
我在调研中发现,房价操纵的惯用方法是:先让中介公司在开盘前一周就陆续雇用民工排队,制造紧张气氛;然后,在开盘时让部分房源被中介或内部员工等虚拟客户以高于申报价格10%到20%的高价签订合同;中介以此价格为“标杆”,开始到排队的真实购买者中兜售;真正的买房者中开始有人憋不住“上钩”,随即产生“羊群效应”大批抢购;开发商大量出货,中介手中的房子也乘机出手。等大部分房源售完时,开发商再以各种理由,撤销当初“演戏”时所订的高价合同。
上海房地资源网显示,许多楼盘合同撤销率之高让人吃惊:某楼盘499套房子成交了1707次,合同撤销1238次;86套房子成交了349次,合同撤销310次……越是高价楼盘合同撤销率相对越高。
这些行为导致的后果必然是房地产价格的不断攀升,直到泡沫自然破裂。
根据中消协公布的数据,去年,全国消协机构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24229件,同比上升4.2%,但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纠纷却上升了24.5%。这是老百姓投诉的六大热点之一。
如果我们仍然按照目前的思路来管理房地产市场,不施行铁腕监管,那么,有关房地产市场的投诉就会越来越多,矛盾也越来越尖锐。
原因有三点:一是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任何一处房子都无法复制,所以房地产市场不可能是完全竞争市场;二是买卖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三是房地产不仅是消费品,而且还是投资品。这表明房地产市场和股市一样,有人为操纵牟取暴利的可能。
但遗憾的是,面对房地产市场越来越猖狂的操纵价格行为,各地并没有专门对策的原因,一是对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认识不够,二是地方政府出于利益的考虑,不愿意干预房地产市场。目前,只有上海市开始对这些行为进行干预。
其实,上述第二个原因最主要,各地方政府才是监管房地产市场的最大阻力,为了把房地产变成摇钱树,往往过量征地批地;为了支持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又从各个环节套取银行资金,从而埋下了诱发金融风险的种子。
因此,监管房地产市场比监管股市难度更大,因为股市与地方政府几乎没有太大的关系。我们面临着一个挑战,如何建立有效的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就像监管股市一样!
(尹中立 作者为社科院金融所博士)
(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