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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华社全文播发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56年来第一次以中央政府的名义颁发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文件。这份文件从七个方面提出了36条意见,故简称为“36条”。
解读“36条”,笔者有以下两点深刻印象。其一,彻底的“非禁即入”。“36条”的第一条第一句话:“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指导思想。基于这一原则,“36条”提出允许非公有制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涵盖了垄断行业和领域、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业和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并鼓励其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地区崛起。可见,“36条”的“非禁即入”是彻底的。
其二,全面的鼓励支持。“36条”文本中出现“鼓励……”、“支持……”字样的地方,共有几十处之多,充分体现了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全方位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迫切性与重要性。这不仅表明我们必须要给予非公有制经济公平待遇和发展环境,同时也说明,无论对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还是构建和谐社会,非公有制经济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尽管出台了“36条”,但笔者以为,要消除现实经济生活中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使非公有制经济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发展,还需做大量的、具体的工作。可以这么说,“36条”,重在落实。
首先,继续提高认识至关重要。从非公有制经济这些年的发展情况看,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前提之一,是进一步提高社会各方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必须看到,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成长,非公有制资本以股权方式进入各行各业,是市场经济发育、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基础性条件。中国所有制改革的方向告诉我们,由多元投资形成的多元资本结构,是未来企业制度的基石,而民间资本则是这“多元”中的重要“一元”。进一步解放思想,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资本,是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
其次,坚持配套改革至关重要。温家宝总理在“两会”结束后的记者招待会上指出,今年是改革攻坚年,政府自身的建设与改革、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改革、以税费改革为核心的农村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改革的重点。不难发现,这里,大部分的改革内容,都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笔者认为,落实“36条”,最关键的是政府监管方式的改变,政府要转变职能、政府官员要转变作风和观念。金融改革对于非公有制企业的银行信贷、直接融资、金融服务和信用担保,都有着直接的作用。国有企业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都将拓宽或增加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空间和活力。
再次,完善法治环境至关重要。“36条”强调了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维护和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等法律问题对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同时也提出了依法监管和非公有制企业自觉执行法律法规的问题。使这些法律制度和依法治理有效地起作用,将有助于形成具体落实“36条”的机制和环境。
(作者为上海大学教授)
(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