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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好又多之歌》、《联华之歌》、《我爱物美》……近日经常逛超市的杭州消费者会发现,超市原先整天播放的流行音乐如今听不到了,而原本在节庆期间才能听到的超市店歌,反倒是频频从广播中传出来。
一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缘于音乐著作权协会近日发布的一份声明。这份声明要求播放流行音乐的超市缴付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费,而许多超市为规避这笔对他们而言不菲的费用,纷纷改成播放自创歌曲。不过播放这种单调的音乐并非长远之计,这让那些不愿缴费的超市犯难了。
音协:缴费单位仅10余家
“……贵公司务必于×日前与我会杭州办事处接洽,办妥著作权许可手续并缴纳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近日,易初莲花收到了来自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的严正声明,希望该超市自觉缴付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费。就在这几天,“音著协”杭州办事处还将发同样的声明给华润、物美等超市。
据悉,除了麦德龙、欧尚、家乐福、麦当劳等外资企业以及本地几大百货商场,杭城大部分连锁超市还没有为卖场里播放的背景音乐买单。
“音著协”杭州办事处施女士告诉记者,杭州办事处成立近一年中,缴纳著作权使用许可费的企业只有10家左右。考虑到超市的接受程度,所以他们没有采取法律手段,而是一直与超市协商,但是不少超市采取“拖”的方式,迟迟不缴。声明发到各超市后,如果他们还对此熟视无睹,“音著协”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其采取法律措施。
“协会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制定了‘使用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标准’,涉及到商场超市、咖啡厅、宾馆、航空等10个行业,但因目前国内一些企业在这方面的法律意识不够,推广起来非常困难。”施女士称,超市将是他们今年整治的重点范围。
超市:收费太高难以承受
“收费太高了,实在难以承受!”世纪联华超市的一业务主管向记者抱怨。按照‘音著协’的收费标准,他们的全省门店每年必须支付70多万元的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费,“这相当于我们全年营销费用的四分之一,需近1亿的销售额才能支撑这笔支出。”
于是,超市原创的《联华之歌》和特价信息,就成了卖场广播里经常传出的声音。“背景音乐能够调动顾客的购物情绪,老是听这些单调的音乐,顾客肯定要厌烦的。所以我们公司正在和‘音著协’接洽这方面的事宜。”该人士称。
同样以店歌来弥补“歌声空白”的超市还有好又多、物美等。“我们也知道应该支付背景音乐使用费,但是我们的门店比较多,管理和缴费上都存在很大的困难。此外,这个协会颁发的许可证到底有多少作用?收费标准如何?我们至今还不太清楚!”一家超市负责人跟记者诉说难处。他也希望“音著协”对超市进行培训,普及这方面的知识。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