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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央行出台了住房贷款利率的新政策。不到一星期,各主要商业银行就制定出了相关的实施细则。目前为止,从上海、北京、深圳、南京等地情况看,这一新政策在推动利率市场化方面已收到了显著效果。
与单纯调高房贷利率不同的是,此次央行将房贷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并实行下限管理,赋予了各商业银行一定程度的定价权。这一做法没有像调整法定利率那样对各银行和各地区一刀切,体现了央行在推动商业银行风险定价和利率市场化上的良苦用心。但是,央行的这一意图能否得到很好的实现,起初多数观察人士都没有十分的把握。毕竟,从商业银行在执行企业贷款的定价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特别明显。然而,此次在房贷利率市场化方面收到的成效却令人刮目相看。
首先,从地区看,商业银行的利率定价差别明显。房贷风险较高的上海地区,银行普遍实行的6.12%基准利率,而其它一些房价升幅温和的地区,银行普遍采取的是9折优惠利率。这既反映了银行对风险的评估,又体现了各地竞争程度,同时还在不知不觉中贯彻了政府调控房地产的政策意图。市场力量之伟大,再一次体现。
其次,银行根据客户的风险程度实行不同的利率,充分体现了利率市场化的精髓。上海各家实行6.12%利率的银行对于优质客户仍然会给予优惠利率,而那些主要实行5.51%利率的银行也明确表示,优惠利率不适用于二手房贷款。不管各家银行的规定在细节上有何不同,其要求风险补偿的原则却是一致的。同时,差别利率还有利于培养民众的信用和风险意识,使信用即财富的观念深入人心,这对全社会信用文化的形成有莫大的裨益。
此外,不同银行根据资产负债状况制定差别利率也是另一个层面的市场化。有的银行想扩大市场,故而以较优惠条件吸引客户;而有的银行则更多考虑的是风险控制,因而在利率上实行较保守策略,这较法定利率下,资产负债管理中全无风险概念也不知进步几何!
房贷市场的风险定价是银行业的一大进步,它将是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值得书写的一笔。
( 责任编辑: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