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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6家中资银行昨日宣布,对同一借款人申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将予以严格控制,不但首付款比例大幅提高,还将实行贷款利率上浮。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2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的指引》,这个指引由公会会同16家中资商业银行会员共同签署并遵守。
根据《指引》,上海各商业银行将继续为市民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提供贷款服务,对贷款购买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和配套商品房等经济适用房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成数和利率按照央行《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的通知》规定执行;对同一借款人申请第二套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提高第二套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对于通过贷款购买房屋,在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时间或房屋交接书上记载的时间起一年内转让的,商业银行不再提供个人住房贷款的转按揭服务。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负责人表示,上海各商业银行已充分认识到近年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蕴含的潜在风险。各银行均表示将严格执行央行和中国银监会的各项政策规定,并按照上海房地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调控原则,执行统一的操作标准,加强个人住房贷款,有效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
据悉,上海各商业银行还承诺将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上海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