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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资金流动将改向,个人投资海外资产步伐将加快
新华社报道
从今天(4月1日)开始,日本将全面恢复“存款限额保护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如果储户的开户银行倒闭,无论储户存款金额高低,最多只能从存款保险机构连本带息得到1000万日元的赔偿。这一制度的全面恢复对日本资金流向的影响将会进一步显现。
日本的“存款限额保护制度”最早始于1971年。自1996年起,日本金融体系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日益暴露,包括日本长期信用银行、日本债券信用银行以及北海道拓殖银行等在内的日本金融机构纷纷倒闭,金融体系出现严重动荡。为了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和安抚民众情绪,避免储户竞相挤兑存款导致更多的银行倒闭,日本政府决定停止实施“存款限额保护制度”,代之以全额保护制度,保证储户所有存款的安全。
这项临时措施原定于2001年4月结束。但由于金融机构破产不断,大型银行的不良债权有增无减,整体金融形势一直十分严峻,日本政府不得不两次宣布延长这项措施,并决定分阶段取消。2002年4月,日本政府首先取消了对定期存款的全额保护制度,但对活期存款依然实施全额保护。近年来,日本政府认为金融体系已经稳定,处理不良债权问题也见起色,取消对活期存款的全额保护,全面恢复“存款限额保护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
今年4月1日全面恢复“存款限额保护制度”之后,储户必须完全靠自己来对存款安全负责。为了使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结算不受影响,日本政府创设了结算专用账户制度。对于专门用于结算的账户实施全额保护,但是没有利息。这对一些拥有大量资金的工会组织、大学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将产生很大影响,迫使这些机构必须考虑如何使资金安全地保值增值。
实施“存款限额保护制度”意味着储户将对存款承担更大的风险,导致个人和一些企事业单位的资金流向发生变化。其中,最明显的变化是个人资金从银行存款流向债市、股市以及信托投资等领域。日本中央银行发表的资金循环统计结果显示,2004年底,日本个人金融资产总额虽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5%,达到1424万亿日元,但定期存款却减少了13万亿日元,国债和信托投资则分别增加了6万亿日元和4万亿日元。另外还有部分资金流入股市和房地产市场。
限额保护制度的全面恢复还将导致个人投资海外资产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日经金融新闻》发表文章认为,2002年因取消定期存款全额保护,共有4万亿日元流向海外,这次全面实施限额保护制度,个人投资者的海外资产至少要增加3万亿日元。
日本许多企事业单位也纷纷采取应对措施,以求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例如,村田制作所决定将富余资金从银行存款转为购买高信誉的债券,田边制药则将资金存款用于购买国债。与此同时,京都府决定将存款转入结算专用账户,立命馆大学准备将大部分资金用于购买政府担保的债券等。这些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期望通过采取这些措施,避免全面实施存款限额保护制度对资金安全造成的影响。
( 责任编辑: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