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近日,银监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了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了已开业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组建运行情况,交流了工作经验,分析了组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围绕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监管、促进稳健发展进行了深入讨论。银监会副主席李伟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李伟指出,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是在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方面进行的积极而富有开拓性的实践,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及其自身的发展壮大,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必将成为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支持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银监会将严格准入标准,保证准入质量,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银行类机构组建工作,确保新机构要有新机制;对于已组建的机构,按照“一行一策”的原则实施分类监管,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的要求。
会议充分肯定了农村银行类机构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截至2005年3月末,全国已有19家农村合作银行和8家农村商业银行开业,另有23家农村合作银行和1家农村商业银行获准筹建。2004年末,两类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全部达到8%和4%的最低监管要求,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口径计算,部分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经达标;按贷款四级分类口径计算,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平均不良贷款占比分别为5.4%和2.56%,大大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去年以来,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各项组建工作进展顺利,开业机构总体运行良好,产权关系进一步明晰,法人治理框架初步建立,农村银行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分析。会议认为,虽然农村银行类机构组建试点工作开局良好,发展非常快,但按照“明确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的改革目标及对银行实施持续审慎性监管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股权设置不尽合理,法人治理尚待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转换经营机制任重道远;高素质人才缺乏,劳动人事制度滞后;主要经营指标距监管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会议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统一监管理念,明确监管目标;在监管中要突出重点,着重抓好法人治理、内部控制、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工作,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农村银行类机构要以完善公司治理为核心,优化产权结构,进一步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的职责,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改进增长方式,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加大风险控制力度,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着力提高高管人员和经营人员素质;要进一步明确“以市场为导向,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增强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通过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加强监管,真正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促进农村银行类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批参加改革试点的八个省(市)和部分银监局合作处、部分省(市)联社、已批准开业农村银行类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