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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三化”建设的决定
南方网讯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三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文9300多字,给人最深的印象是:这是新时期指导广东省“三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吹响了历史性转变的号角———从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转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
广东具备了反哺农业的基础和实力
《决定》要推动的这个历史性的转变是对中央精神的具体贯彻和落实。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去年12月22日考察广东期间,胡锦涛更是明确要求广东:“尤其要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
胡锦涛“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是对国际经验的精辟总结,也完全符合广东省的实际。从韩国和日本的发展历程来看,他们在人均收入800美元时就开始对农业进行“反哺”,而广东省去年人均GDP达到2500美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416.87亿元,应该说已经具备了反哺农业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实力。
公共财政逐步实现覆盖农村并向农村倾斜
《决定》共32条,分七大部分,内容十分丰富。这些内容的要旨是什么呢?《决定》的全面贯彻落实将产生何种影响呢?概括起来主要是有两大效应,首先是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制度化的保障。
《决定》突出以人为本,强调维护和保障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广大农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作医疗制度、鼓励农民转移就业和提供教育培训,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实行“留用地”补偿制度,使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等等,这些举措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保障农民合法利益的高度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在《决定》规定的上述一系列举措背后,实际上每一项都隐含着财政政策对“三农”的倾斜支持。这就意味着:广东省公共财政资源的分配格局正悄然发生着大的变化,正逐步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并向农村倾斜,这是《决定》向外界传递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事实上,变化已经在发生。据初步统计,2004年和2005年省级财政支出用于“三农”投入的资金比例已占全省财政支出的比例在1/4左右。《决定》出台后,财政支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决定》将引发一系列制度创新
其次,《决定》的实施,势必引发一系列的制度创新。
统筹城乡发展,本质上是打破过去城乡分割二元体制、建立城乡协调发展新机制的过程。《决定》带来的制度创新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以“破”为主,主要是破除二元分割的旧体制,比如,把规划延伸到农村,把城镇社区与农村社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建设;如大力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快城乡并重的就业制度和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如加快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实行按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户籍制度改革等等;一类是以“立”为主的改革,比如要求各级政府将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20%的资金专项用于土地开发、现代化农业园区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比如在城镇规划范围内的地区逐步取消农民宅基地分配制度、推行公寓式住宅建设,比如建立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留用地”补偿制度,实行征地补偿实名支付制度等等。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