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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沪深两市综合指数继续下跌,导致股价跌破净资产的个股增加到107只,比去年“9.14”行情时,“破净”个股27只猛增了4倍之多,创下中国股市“破净”个股历史新高。
在107只“破净”股票中,既有每股亏损金额高达0.86元的国光瓷业,也有扭亏并实现每股收益0.21元的深长城,更有业绩优异的蓝筹股,特别是钢铁板块中,如韶钢松山每股收益高达1.13元,新钢钒每股收益达0.63元,也都不幸“破净”。
这些公司股价低于净资产,股票依然在交易,而且股价还有继续下跌的可能。持有这些股票的大都是个人投资者。假如我国有“个人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也规定:为防止个人资产流失,个人所持股权不得低于净资产转让。那么这些股票只能停止交易,等待股价恢复到净资产之上。
这条规定,看上去保护了个人投资者的利益,但是如果企业经营状况持续恶化,甚至破产,这些股票就会变得分文不值。本来现在卖出还能收回的投资,那时却颗粒无收,这是否也是一种个人资产流失呢?这种流失,“个资委”是否负责呢?所幸,我国没有“个资委”,个人资产转让,随行就市,没有这些条条框框。
但13亿人民的共有资产,国家代管的“国资委”却有这么一条规定。不可否认,国资委制定这条规定的本意是好的,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但是否真能起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作用,或者好心办坏事,实在值得商榷。
净资产只是衡量企业价值的一个并不关键的静态指标,它并不能反映企业现在和未来实际经营状况,因此也就不能作为研判企业价格的底线。
把高产的下蛋鸡当肉鸡卖,同样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硬要把不下蛋的老母鸡当下蛋鸡卖,表面看国有资产不流失,但没人要,同样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净资产作为国企转让的价格底线,会使大量的国有资产丧失转让的有利时机,甚至丧失转让的可能。
更值得注意的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正成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姓社姓资论”的最新表现形式,而以净资产作为国企转让的价格底线,则成为国企改革进程中的新桎梏、新教条。
当前,国有资产流失确实严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任务确实艰巨。但如此艰巨的任务,不是简单的以净资产作为国企转让的价格底线就能完成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的公平交易,更需要公开的交易过程,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而事后公正的裁决、追索和惩治机制,则为公平交易提供了纠错的机会。仅规定交易价格,不规定交易过程,不健全纠错机制,是难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
防止国有资产在交易中流失,只是国资委使命的一个方面,国资委更重要的使命是如何防止国有资产在日常经营中流失,这更考验其监管水平。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