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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务员可带薪拿文凭,取得学位单位补偿学费》,这是4月9日新华社一篇消息的标题。这则消息被其他新闻网站转载时,标题也大多突出了“公务员可带薪拿文凭”的看点,理所当然地引起了网民的热议。作为公务员的笔者,起初也对云南公务员的“好福气”感到眼热。但是细细看了一遍新闻,发现云南的政策跟标题出入较大,甚至可以说根本就没有“带薪拿文凭”这等好事。
政府鼓励公务员提高学历,和企业鼓励员工提高学历的初衷基本一致,都是为了通过提升人的素质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所以这一点没有什么值得非议的地方。问题的关键在于所谓优惠政策,如果它超出了人们能够承受的底线,那么招人非议就在所难免。比如说,从上述的新闻标题中人们会想当然地认为,公务员可以一边上大学一边拿着纳税人提供的工资,很容易让人觉得这条政策太过优惠。可是,在云南方面制定的政策中,事实并非如此。
云南的鼓励政策大致可以概括为三个层面:一是对在岗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工资等待遇不变。照笔者的理解,这条政策的含金量基本为零。所谓在岗接受高等学历教育,无非是通过成人高考、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途径,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自修。在这种情况下,待遇不变是最起码的公正,如果因此而导致待遇变了,那简直是天大的不公平。
二是对离岗接受高等教育的,保留身份,工资等待遇停发。非常明显,人们意想当中的一边脱产上大学一边拿工资的事情,并没有政策依据。如果说,这条规定有什么含金量的话,那就是公务员可以保留身份去上大学,但跟所谓“带薪拿文凭”扯不到一块。
三是对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所在单位应在学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非常明显这是一个应然的语气,而不能导致必然的结果。据我所知,这样的规定并不是云南今天第一个提出来的,但是真正做到给予学费支持的少之又少。一些政府机关的浪费行为的确引起了群众的指责,但是那些钱并不是花在了公务员的培训上。如果实实在在地在提高公务员素质上花了钱,公众反倒不会说什么。
综上所述,所谓公务员带薪拿文凭的说法基本上是对云南政策的一种误读,一些义愤也建立在这种靠不住的误读之上。公务员靠纳税人供养,关于公务员的加薪、休假之类的新闻公众倍加关注,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同时,公务员也和其他种种职业一样,有他们的辛苦甚至酸楚。前一段关于公务员健康状况的评论中,有人指责他们患的都是消化不良的富贵病,这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公务员不必然等于官员,不必然等于腐败官员,不必然背上“有罪推定”的枷锁。公务员也需要理解,也需要公正对待。
也许笔者的这番话会被指责为“本位主义”,但是本着有容乃大的精神,听一听一位公务员的看法,也许不会有太大的坏处。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