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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与财富排行榜对应的中国财富阶层爱心清单“2005中国大陆慈善家排行榜”即将隆重发布;与此榜同行的还有中国10大慈善人物的出炉。
在各种排行榜充斥泛滥的年代,我早已对那些五花八门的榜单失去了“胃口”。然而,即将出炉的“慈善榜”还是勾起我期待的欲望,因为根据我手头掌握的资料,这将是第一次在官方(民政部)直接指导下,由中国各公益机构参与并由中国社工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和公益时报共同编制的“慈善榜”。据主办方披露,此排行榜捐赠数据来源主要有6大途径:中国民政部门提供的个人捐赠数据;国家税务部门的个人捐赠免税数据;捐赠者自己提供的捐赠数据;各公益机构提供的接受捐赠数据;各种公开媒体报道的捐赠数据等。
当再往深处看一下这则新闻时,看到“捐赠数据”是“慈善榜”一个重要而且必要的考虑因素时,笔者心中仅存的那点期待欲望也就不复存在了。原本想着官方弄出的排行榜应该更具权威性和说服力,但是现在我却心存质疑,不吐不快。
首先,“慈善榜”不应该等同于“捐赠榜”。倘若民政部指导下的“慈善榜”,主要根据“捐赠数据”来决定榜单里面的“座次”,那就有有辱没“慈善”的嫌疑。慈善,对企业而言是社会责任,对个人而言更多地体现为对社会的回报和感恩。我们能拿“捐赠数据”来衡量一家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一个人的感恩程度吗?对于一家财大气粗的大企业而言,捐赠100万可能只是九牛一毛;对于一家中小企业来说,捐出100万可能是其几个月的利润总额。这个时候,我们能够判定中小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就不如大企业、捐赠金额多的企业就上榜捐赠金额少的企业就无缘榜单吗?……民政部原部长崔乃夫不赞成做慈善榜,他的理由有两个:“1991年华东水灾的时候,让他最感动的还是普通群众的捐款,捐款数额占了大部分,超过了企业和富豪”、“有钱人的捐款,有些是出于个人的意愿,但也给企业做了宣传,未必是出于内心”。所以,凭借“捐赠数据”搞出来的“慈善榜”,反映出来的“慈善度”未必货真价实!
其次,民政部指导下的“慈善榜”,有无可能拒绝“历史悲剧”?笔者这里所说的“历史悲剧”,包括2004年《福布斯》推出的“中国境内外企慈善榜”,其中印尼金光集团(APP)排在第二位,可惜金光集团近日就爆出“在云南、海南大肆毁林”的丑闻。类似入榜企业事后“东窗事发”,在各类“慈善榜”中并不少见,不承担社会责任甚至是违背社会公德的企业进入了“慈善榜”,究竟让谁脸上无光?究其原因,是因为我们缺乏一个能够科学地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考评的制度。事实上,纵观国内外,一个完善的社会责任考评体系也很难建立,社会责任的考评是一个长期、漫长和艰辛的事情。“捐赠数据”只是“社会责任”的一个组成部分,远还不是其全部,民政部指导下出炉的“慈善榜”,拿什么让我们信服?
其三,官方操盘的“慈善榜”如何能够“趋利避害”?“慈善榜”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了让慈善事业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激励更多的企业(个人)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官方操盘“慈善榜”自然有着更大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但是官方也无法“趋利避害”,相反却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让上榜企业多了一个可供“炫耀”、“招摇”又极具“说服力”的“金字招牌”;让上榜企业无形之中享受了一次行政力量下的“免费广告”、得到大肆宣扬;当官方排行榜变成例行公事、“规定动作”时,谁敢保证其中不存在公权力寻租的行为(目前我国不少行业协会鼓捣的各类排行榜就存在种种黑幕)……一旦“历史悲剧”重演,政府的公信力也将受到降低。官方指导下的“慈善榜”,在现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根本就无力“趋利避害”,所以,官方不参与主办这样的“慈善榜”或许是上上之策。从历史经验和国际惯例来看,政府部门可以用各种恰当、适度的方式表扬、奖励那些为社会慈善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企业,但是“排行榜”之类涉嫌“盖棺论定”的事情,大多数还是由民间组织在操作,官方没必要也并没有刻意地参与。
弘扬慈善事业,唤起慈善之心,“慈善榜”有其存在的价值,但是仅仅只有一个“慈善榜”是不够的,还需要各个方面联动的力量,在目前的情况下让政府部门去操办“慈善榜”也还是不合时宜的。或许,笔者所泼的冷水无法改变即将出炉的“慈善榜”,但我还是期待着这类“慈善榜”的出炉能够慎重些,再慎重些!
( 责任编辑:胡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