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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晋宁县是郑和的故乡,云南郑和公园是目前海内外以郑和名字命名的最大公园。为了迎接郑和下西洋六百周年,云南晋宁县政府投资二千三百万元人民币对该公园进行改扩建,全部工程将在六月十五日前竣工。(见4月8日人民网)
看了这则报道,笔者感到有一种莫名的担心。云南是西部一个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省份,因工作的关系笔者曾经在云南工作过近一年,去过云南的昆明、曲靖、沾益、大关等市、县,对那里特别是农村的贫困是深有感触的。郑和出生地所在地晋宁县,笔者虽然没有去过,但据了解,晋宁中国有名的“磷都”,盛产磷矿,是该县的经济支柱,该县的生态环境比较恶劣,去年还发生了大型的泥石流。因此,笔者以为该县的经济条件也不会是特别是好,至少在全国还不是一个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城市。
为纪念郑和下西洋,晋宁县投资2300万元对“郑和公园”进行改扩建,而不是对教育、城市卫生等其它当前问题比较多、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投资。笔者不知道该县是公开否征求过广大纳税人的意见?是否对此进行过详细的调查论证?此投资是否能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是否有利于该城市的发展?是否能为当地的百姓带来好处?(至少笔者没有看到有关的论证说明)如果没有这些,那么所有的“理由”都是狡辩,这个规化就是“长官意志”,是一个不负责任的规化,是在犯罪!
对历史人物进行纪念,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但是应当在自己的能力(财力)范围之内。如果晋宁县纯粹是为了纪念郑和下西洋,超出自己的财力而耗资2300万(笔者以为这在贫困县市不是一笔“小钱”可以盖100多所普通的学校)对“郑和公园”进行改建,笔者以为这有点像在搞政绩工作,值得商榷。这投资中间会不是有什么“猫腻”,会不会在公园建成以后,官员倒下一批?
作为一名普通的老百姓,笔者以为全国各地政府投巨资实施一个工程,都应当从当地的经济实际出发,从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出差,从有利于百姓的发展出发,从当地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应当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不能高短期效益,为了个别官员的需要而搞“政绩工程”,忽视百姓的利益,糟蹋纳税人的钱。对这样的工程,我们要坚决说“不”。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