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国有股减持方案阶段性成果”及“折让配售方案及配套措施”公布后,尽管此方案推出的良好愿望是希望通过补偿流通股投资者的损失实现国有股减持,稳定市场,但股市却创下1999年7月1日以来的最大跌幅,表明市场对此方案不认可。
经过十余年的实践和反思,人们已形成一种共识,就是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分割是一切股市弊端的主要根源之一。从源头上截住非流通增量,是股市进一步健康发展的前提,是股市发展到现阶段必须迈出的甚至是无可选择的一步,否则股市问题永无解决之日。但这关键的一步必然带来股市价值标准的根本调整,在现有市场格局下,不论你用什么办法、什么价格减持国有股,结果都是要增加整个市场股票的供给,而对流通股投资者的补偿却是复杂、不确定而又难以操作的,每个投资者根本无法预期他能得到多少补偿,所以他只能选择抛售股票,出来再说。
28日的市场表明,现阶段无论以何种补偿方式减持国有股,市场都没有承受能力。而如果我们放弃发新股,用相当一段时间解决存量国有股流通问题,又会以牺牲发展为代价,本末倒置,这就是我们面临的两难局面。
我认为,社保基金应多渠道筹集,指望国有股减持补充社保基金,是可望而不可及,直接与减持挂钩危害很大,减持应当与社保脱钩。
只要能实现新股全流通发行,使“遗留问题”不再扩大,我们完全可以将已有存量国有股押后解决,因为现在没有承受能力,而将来市场发展了,消化这点存量毫无问题。如果一定要现在解决,不管用什么形式,都在短期大大增加了股票供给预期,而股价对供求关系的反应是非线性的,你增加10%的供给,股价完全可能下降50%,流通股由于折让配售,除权的价格正好就是供求平衡的价格,这严重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更何况“折让”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正确的思想是“新股新制度,老股老办法”,在未来一定时期(比如5年)维持老股票国有股不上市流通,5年后按年限(发行上市满15年)分年度均衡上市流通,才能稳定老股票中长期供求关系及预期,稳定股价。进一步讲,如果老股票国有股30年内都不上市减持,不管新股是不是全流通发行,老股票在目前这个点位还会抛吗?绝对不会!股权分割股票与全流通股票就算其他条件完全相同,只是一个全流通,一个部分流通,由于它们的定价机制不一样,价格也不可能一样。因为部分流通股票流通盘小,价格弹性高,较少资金就足以影响股价,获利机会就高,价格理应较高;而全流通股票,虽然价格较低,适合长期投资,却因为已有大股东(相当于庄家持筹很多,但持股成本很低)所持股票可以流通,以及流通盘大,很难大幅炒高,因为谁会为“明庄”抬轿子呢?所以它上涨的机会也小得多。在我们这个投机性思维仍较强的市场中,不会人人都去长线理性投资,这就决定了,即使在同一个市场中,全流通与部分流通股票即使质地相同,价格也不可能一致,这样也就稳定了股市。根据我们的方案,存量国有股五年后按发行上市满15年这个条件上市流通,条件统一,相对公平,完全透明,预期确定,大多数股票十年后才上市流通。在这十年中,中国经济会继续高速发展,新发全流通股票因价格具有投资价值,必将吸引大批增量资金入市。股市发展了,承受能力增强了,再分年度分批上市减持,因为到那时所占比例很小,所以上市市价减持也不会造成市场波动,不需要全部减持,就可获得较多资金,偿还社保国债无任何问题,这就是“发展买单”的道理。 由于人所共知的原因而形成的国有非流通股与流通股持股成本不公平问题,按道理应该补偿,但一定要考虑补偿的可行性及补偿效果,如果难以操作,成本过高,造成新的矛盾与不公平,同时牺牲市场的稳定与发展,只能是因小失大,是小仁慈大祸害。只有股市发展了,经济发展了,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存量国有股一定时期内不上市流通,那么持有它的流通股的投资者就赢得了时间,得到了“稳定供求”补偿。一方面由于有明确的上市流通预期,流通股不会被恶炒,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在发展,通过分红送股不断地降低持股成本,大部分股票即使国有股上市流通了,流通股股价仍有相当盈利空间。
一个带有历史转折性的制度改革,必须要维护包括股民在内的最广泛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市场稳定和发展这个大局,也要维护广大股民的利益。如何维护股民的利益?既然现在股市没有国有股减持的承受能力,那么在新发全流通,不扩大“遗留问题”的同时,维持老股票流通盘供求格局不变,稳定市场供求预期,就是最大限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这比操作复杂、矛盾很多、结果不确定的任何补偿都要好得多。只有维护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才是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根本利益,也是维护国家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利益。这也是“发展买单”的硬道理。
(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