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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布二零零四年度全年业绩
(2005年4月18日—香港)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或「本公司」) , (香港交易所代号:2628;纽约证券交易所代号:LFC) 今日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经审核业绩。
本公司于2003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的下述所有数据,均为模拟财务数据,计入本公司的重组如在2003年1月1日已经生效所带来的影响。相关的模拟财务数据载于本新闻稿附录三,以及本公司2003年年报中。
财务摘要
· 综合总收入达人民币768.0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7.1%
· 已实现净保费收入及投资型保单管理费收入持续增长,达人民币650.08亿元,较2003年增长28.0%
· 本公司净投资收益为人民币113.1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66.7%
· 综合净利润为人民币71.71亿元,较2003年增长了22.4%,主要因为净保费收入及投资型保单管理费收入持续增长,加上净投资收益上升所带动
· 每股盈利为人民币0.27元
· 本公司继续保持在全国人寿保险市场份额领先的优势,在2004年12月31日,以中国会计准则计算,总保费收入的市场份额达47%,高于2003年12月31日的45%
· 本公司进一步改善了信息披露工作,今年开始在年报中增加披露年度内在价值数据。在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内在价值为人民币900.73亿元,到2004年12月31日截止的一年新业务价值为人民币65.04亿元
· 本公司不派发末期股息
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国人寿全年净利润为人民币71.71亿元,较2003年增长22.4%,主要由于净保费收入及投资型保单管理费收入持续增长,加上净投资收益上升所带动。每股盈利为人民币0.27元。本公司的收入总计为768.06亿元,较2003年同期增加27.1%。本公司不派发2004年度末期股息。
中国人寿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宪章先生在谈及本公司的全年业绩时说:「全凭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我们在保持保费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亦优化了业务组合,增强盈利长期增长的潜力。我们进一步巩固了在全国寿险市场的主导地位,并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加强了信息披露,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治理的水平。」
保费收入稳步增长
本公司的已实现净保费收入及投资型保单管理费收入为人民币650.08亿元,较2003年增长28.0%,主要由于个人寿险、团体寿险、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业务的净保费收入增长,但个人寿险业务的投资型保单管理费收入下降,抵销了部份增长。
2004年的已实现凈保费收入总额中,人民币27.80亿元来自趸缴保费业务,较2003年下降38.9%。人民币476.70亿元来自期缴保费业务(包括首期和续期保费收入),较2003年上升46.2%。
风险型分红产品的已实现净保费收入从2003年的人民币134.17亿元增至2004年的人民币223.63亿元,增长66.7%,主要由鸿鑫两全产品的销售增长带动。投资型保单管理费收入从2003年的人民币55.57亿元减少至2004年的人民币51.94亿元,下跌6.5%,主要由于个人寿险业务中投资型产品销售下降,令个人寿险业务的投资型保单管理费收入下跌10.9%至人民币47.96亿元。
个人人寿保险业务的已实现净保费收入和投资型保单管理费收入从2003年的人民币422.88亿元增至2004年的人民币549.02亿元,增长29.8%。该等增长主要由两全产品及终身人寿产品的销售增长所带动,但是由于本公司将销售策略调整为更专注于风险型产品和期缴产品,导致投资型保单的管理费收入下降,抵销了部份增长。
团体人寿保险业务的已实现净保费收入和投资型保单管理费收入从2003年的人民币4.32亿元增至2004年的人民币7.42亿元,增长71.8%,主要由于投资型产品销售的增加,带动投资型保单管理费收入的增长,以及终身人寿产品的销售增长。
意外伤害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的已实现净保费收入从2003年的人民币80.87亿元增至2004年的人民币93.64亿元,增长15.8%,主要由于本公司在年内加强了短期产品的销售力度,以及带短期附加险的长险产品的销售量的增加。
投资收益持续上升
净投资收益从2003年的人民币67.90亿元增至2004年的113.17亿元,增长了66.7%。随着寿险业务的快速增长,本公司的投资资产规模亦进一步扩大,于2004年底的投资资产总额达人民币3,748.90亿元,较2003年底的人民币2,792.48亿元增长34.3%。2004年的投资收益率为3.5%,较2003年的3.4%高。
2004年已实现投资亏损为人民币2.37亿元,2003年则录得人民币5.99亿元的已实现投资收益净额。本公司于2004年在债券投资方面录得人民币3.17亿元的已实现投资亏损净额,主要来自本公司托管在闽发证券有限公司的债券减值损失。2004年的证券投资基金已实现投资收益净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本公司将交易型证券的未实现投资收益或亏损净额在当期收益中反映。2004年本公司录得的未实现投资亏损净额为人民币10.61亿元,当中包括人民币1,100万元的未实现债券投资收益净额,以及来自证券投资基金的未实现亏损人民币10.72亿元,原因是2004年证券市场的低迷。而2003年的未实现投资收益净额为人民币2.54亿元。
在投资资产规模扩大的同时,本公司继续实施较为审慎的投资策略。在央行加息后,我们调整了投资组合,把更多的新增投资和部份原有投资转移到收益较高,更为稳定的定期债券,相应减少了协议存款投资,进一步优化投资组合。
业务架构持续优化
本公司在2004年度进行的业务结构调整,提高了利润较高的风险型业务比重,以及总保费中期缴保费的比例,以增强盈利长期增长的潜力。
在2004年,本公司着力推广风险型分红产品销售力度。同时,本公司把风险型产品保费收入和期缴型业务收入作为分支机构的其中两项主要考核指标,有效地推动了业务结构的调整。风险型新单保费收入(包括长期健康险首年保费收入,不包括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201.95亿元,较2003年同期增长49.5%;风险型新单总承保保费收入的期缴比例,亦由2003年的66.3%上升至2004年的86.2%。
年度内在价值
本公司于2004年年报中,将首次披露年度内在价值数据。在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年度内在价值为人民币900.73亿元。到2004年12月31日截止的一年新业务价值为人民币65.04亿元,反映本公司的新增业务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这两项数据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本公司的业务情况;内在价值等于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与有效业务价值之和,有效业务的价值代表了按照所采用假设,预期未来产生的可分配利润总额的折现价值;新业务价值提供了对于由新业务活动为投资者所创造价值的一个指标,亦是反映未来业务发展潜能的一个指标。有关计算内在价值所采用的方法,包括已采用的假设及估计数字的完整表述,请参阅本公司的年报。
市场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
本公司在年内致力发挥品牌优势,并进一步扩大分销渠道,提升客户服务质量,进一步巩固了市场的主导地位。在全国寿险市场的份额从2003年的45%上升至2004年的47%。
在年内,本公司进一步扩大了分销渠道。本公司的个人代理人数于2004年底约668,000人,于超过9,300个营业点服务。本公司推出了推动销售增长的奖励计划,并加强个人代理人培训工作,令代理人的质素和持证率显著提升,支持了保费收入快速增长。
本公司的直销队伍已发展至逾12,000人,较2003年增长20%,遍布于全国的各分支机构,并建立了直销队伍的培训体系。银行代理业务方面,本公司继续加强利用银行分支机构和邮政储蓄网点进行分销,于2004年底合作机构总数达87,000家。我们并着手建立银行代理渠道的客户经理队伍,在2004年底,客户经理的数目已超过12,000人。
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
本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除了在董事会之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外,亦在公司管理层下设立内部控制委员会,以及设立了审计部和风险管理部两个职能部门。同时,本公司建立了垂直领导、统一管理的审计体制。
另外,本公司聘请了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谘询顾问,于2004年在公司总部及全国各分支机构展开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工作,以配合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 Oxley Act)404条款的实施。
2005年展望
展望2005年,本公司的经营环境将充满机遇和挑战。在宏观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的同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得以进一步拓宽,容许直接投资国内股票的政策已得以落实。然而,保险市场已于2004年底全面开放,竞争势将更趋激烈。
王宪章先生在展望2005年的业务发展时说:「针对这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经营环境,本公司将继续优化业务架构,提高盈利能力和保持业务增长。我们在进一步提高投资收益率和改善资产负债匹配情况的同时,亦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成本控制和提高管理水平。我们将继续推行稳健增长的发展策略,朝着创建世界一流寿险公司的目标全力迈进。」
- 完 -
前瞻声明:
本公布所载若干声明或会被视为「前瞻声明」(定义见经修订的 1934 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21E条)。该前瞻声明涉及已知或未知的风险、不明确因素及其他因素,而有关风险及因素或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表现、财政状况或经营业绩,与该等前瞻声明所意味的任何未来表现、财政状况或经营业绩有重大差异。关于该等风险、不明确因素及其他因素的进一步资料,已载入本公司为初次公开发行(333-110615)以F-1表格形式呈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交会」) 的备案声明中及本公司呈交美国证交会备案的其他文件内。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代号:2628;纽约证券交易所代号:LFC)是中国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本公司拥有中国最庞大的投资资产,亦是保险业界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本公司通过由个人代理人、直销代表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遍布全中国的最广泛分销网络销售产品和服务。本公司提供个人及团体提供人寿保险、年金及长期健康保险,以及为个人及团体提供意外伤害及短期健康保险。于2003 年12月17日及18日,本公司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
( 责任编辑:骆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