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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从报上读到一则消息,说国人现在最大的恶习仍是随地吐痰。说实在话,只要你留心,常常会看到一些人不论什么场合,旁若无人张嘴就是一口痰--前年我曾写一小文,描述在一大酒店门厅处,正准备开一重要会议,某市一领导一下车就来上这么一口,让一批专家惊呆的情景。面对此景,我总是不自觉产生联想,这有点损“人”形象--动物,特别是人类喂养的动物,吃食是定时的,我们引以为自豪的条件反射不就是这样做来的么?但是它们的大小便却常常是尾巴一掀屁股一挤,很是随意,而喂养他们的人类呢?大小便当然有随地的,但往往是内急又找不到厕所才干,大多数情况下,是有一定时间固定地点,最不济也要找一个稍微隐蔽地方,而这嘴却常常像动物们大小便一样,鼻子一哄喉咙一咳嘴一抿,一条黄液飞出粘到地上。这种上下异位,我真不知这是人类动物化还是动物人类化。
怎么想到这些呢?又是因为读到内地人到香港受罚。前几年我们去那儿时,临行前,有关人员总要叮嘱,去香港一定要注意不要随地吐痰。不然的话,被捉,既损害形象,还要被罚。香港已经回归八年了,内地现在去香港方便得很,应该说这一条不要再说了,可最近有报道说,现在仍然有人在香港被罚,真罚啊--一口痰1500港元。其实,不仅在香港如此,去西方一些国家同样不自觉不注意,不是有人说在那儿,人一走是不是丢下一片狼藉成为判别是不是中国人的一个主要标志。
这被罚消息让我想到最前面一段话,还让我想到了去年现在的一件事。有关交通和城市卫生的新法规出台,为了宣传这个法规,那段时间,我们的交警,我们城管部门可忙坏了,乱过马路,拦你不行,对不起,请付钱交罚款。戴红黄袖箍的巡视人员,看到有人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垃圾了,对不起,请交罚款。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这些部门还请了老记们,随同跟踪记录采访,第二天,所有当地早报都配了图片作了报道,真有效果,每天骑车上下班,走到十字路口,常听到有人说,别乱过,罚款,不管有没有看到老警或黄背心,一如害怕电子眼的司机,都很自觉停下。可过了那段时间过后,这些部门或人都像得了健忘症,全“忘”了。没人再去管这一套,于是一切又都复原。
我不是单纯说这事。而且想说,我们既然已经花了时间花了人力物力去制定一个法规,就一定要严格执行,特别是涉及到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的。可不意我们现在常常是,费了老大鼻子的劲制定出来,一出来那会,轰轰烈烈宣传执行,嗨,要不了多大会儿,便偃旗息鼓,只是到下一周年才出来 “纪念”一把。有人说,恶法不如无法,这固然对,可我要说,这有法不行也不如无法,恶法会激起人们对良法的向往,而有法不行却让人让整个社会对法怀疑和轻视。我们现在已经制定不少法,可依法行政仍是目标,人们的法制意识并没提高多少,一有事,还是首先想到找人来摆平,而我们的法在相关部门那儿,正常情况下总是高悬案头,灰落满了模糊了字迹,只有相关矛盾突现,才想起拎出抖一抖。有人说,以人为本,一天到晚罚,多没人情味多不和谐呀。可我还要说,任何一部法出台总是现实的需要,只有严格执行,才能纯化我们的社会,让大部分人得到一个更高质量的社会环境。也即我们常说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即如上面所说那交通法规吧,不正是由于一些人随便惯了么,在初执行时,执行人很累,也会遇到一些麻烦,那些随便惯了的人也肯定会痛苦甚至会恼火,可假如坚决执行下去,新的规矩也就被社会接受,成为大多数人自觉遵行的东西了--香港也好,西方社会也好,他们的文明不正是这样长期严格得来的么?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