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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有关农村消费的话题热了起来,先是有关部委出台了“万村千乡”工程,旋即各省闻风而动,有的提出“用3年时间将连锁店普及到70%乡镇、50%自然村”;有的出台文件规定“连锁店一定要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还有的省,为了加快连锁店建设进度,将目标责任进行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
确实,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改革开放已进行了20多年,凭什么我们的农民兄弟买东西只能是:“油盐酱醋在村里、服装百货赶大集、大件商品进城里”呢?
有关部门下大力气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应该说是抓住了当前农村问题的症结,是顺应民意之举。
不过,这一好事,怎样才能办好,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常言说得好:“赔本的买卖没人做”,一个简单的道理是,你店里的商品,只有卖得出去,你的店才能开得下去。连锁店生存的前提,是必须拥有一定的消费群体。前些年,某报曾刊登这样一篇文章:《农村消费者,要大胆消费哟》。当时,我在一个贫困县挂职,住对门的一位基层干部谈起这篇文章很不高兴:“这个作者,完全脱离实际。兜里有钱,谁不知道消费?”
眼下,像“长三角”或“珠三角”这样富庶的地方,毕竟是少数,大部分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口袋还紧张得很呐。如果不顾这一事实,即使你把北京的东安市场或是王府井百货大楼搬到农民家门口,也未必真能解决农民的买难问题。
所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推行商业连锁经营还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量力而行。对富裕起来的地区,可以适当扩大连锁经营范围---“苏果超市”模式就是成功的例子。但对于大部分中西部农村地区来说,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如果不分具体情况一哄而上,或者采取行政措施强行推广,其结果是既方便不了农民,商业经营单位也会大亏其本。到头来,只能落个花钱赚吆喝。这些年,也有不少地方大打商贸牌,建了一座座商贸城,结果是有城无市,最后呢,只好关门大吉。
当然,中西部地区在推广农村商业连锁经营方面,并不是说可以无所作为,稳妥的办法是,依托当地业已形成的集贸市场稳步推广,成熟一个建设一个,而不必强调“村村普及”,更不要设什么时间表。商业运行有其内在规律,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嘛:“强行建市不是市!”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