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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近日透露,近8年以来,我国门诊就医费用增长了1.3倍,住院费用增长了1.5倍,平均每年门诊费用增长13%,住院费用增长11%,都超过了居民收入增长的幅度。他要求各级各类医院杜绝不合理收费,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药费用,不能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增加群众负担。(《光明日报》4月20日)
医疗费用畸高,普通百姓看病难,是个老大难问题。对此,老百姓怨声载道又无可奈何,政府部门义正词严却无能为力,似乎这个老大难问题还要无休止地“难”下去,似乎医疗费用畸高全是医院方面的责任。事实果真如此吗?
其实,在目前的政治体制之下,以政府的权威和力量,只要真正下决心办某件事,几乎没有办不成的。那么,面对居高不下的医疗费用,政府为何显得无能为力?为何总是雷声大雨点小?依我看,其关键就在于政府平抑医疗费用的决心不够大,没有动真格,是因为平抑医疗费用会损及一些政府部门的利益。
我这样说,并非无根无据。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谈起医院药价虚高时说:“药价尽管涨了几十倍,但你去查查,肯定没有超过国家的最高限价,也就是说,再贵也是合法的!”这说明什么?说明医院哄抬药价原来一直有政府的“最高限价”撑腰,医院药价虚高首先是因为政府定价虚高!而医院,当然要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既然政府的“最高限价”允许,医院为什么不抬高药价?
而政府之所以将药价定得畸高,是因为这个定价包括了留给药厂的利润,留给流通环节的利润,以及留给医院的利润。而众所周知的是,眼下,不管是大型的药厂、医药公司,还是大型医院,大多与各地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就是政府部门(如卫生部门)直属的。如此一来,药品的“政府限价”首先考虑这些企业的利益,忽视消费者的利益,恐怕就不难理解了。
而医院的诊疗费用畸高,其情形也与药价虚高相似。医院的诊疗费用(价格),都是经过当地物价和卫生部门核准的,真正敢擅自乱收费的医院少之又少。就是说,我们平时所说的医院收费不合理,主要是政府部门的定价不合理,而不是医院违规乱收费。同样的,政府部门之所以将医院诊疗费用定得很高,是因为目前大中城市里有实力的大型医院,多与政府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这些医院不仅处于垄断地位,而且大多为政府部门所属,医院的经济效益直接关系到政府部门的利益。
这样分析下来,我们就清楚地看到了医疗费用畸高的核心“症结”所在。政府部门所属的药厂、医药公司、医院,几乎相当于一些政府部门“盘剥”老百姓的中介工具,而医疗费用虚高,就是实行“盘剥”的手段。医疗费用畸高,医院固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医生收红包),但其主要责任在政府部门那里。政府部门虽然在口头上叫喊要降低医疗费用,减轻群众负担,其实并没有真正下决心这样做。在目前医疗资源相对短缺,医药行业处于垄断地位的情况下,如果政府部门不能动真格,不能采取有力措施拿自己的利益开刀,那么医疗费用畸高、老百姓看病难问题,便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
( 责任编辑:胡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