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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专家认为,其抑制房价效果值得商榷
本报讯 一季度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9.8%消息的公布后,被寄予抑制高房价厚望的物业税再度被推向风口浪尖,成为议论的焦点。然而多数专家认为目前开征物业税的时机并不十分成熟,物业税能否对抑制高房价起到预期效果值得商榷,开征物业税应谨慎抉择。
早在2003年10月,就有消息称将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今年年初,某部门负责人也曾表示,物业税的开征已是大势所趋,目前物业税已处于模拟测试阶段,成熟后会在部分地区先行试点。近日更有媒体报道,目前北京正在制定征收不动产税的具体办法。
那么物业税的开征是不是已经“箭在弦上”,有关部门是否正在制定有关征收不动产税的具体办法?记者采访了多个部门,多数专家普遍认为目前开征物业税的时机并不成熟。就连事涉“透露目前北京正在制定征收不动产税具体办法”的中国房地产蓝皮书副主编李景国教授也明确表示:“报纸上发表的话并不是我说的,采访的内容也并未涉及到北京是否正在制定征收不动产税的具体办法。”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孙峤向记者介绍,在现行税制中,针对房地产保有期间征收的税有四项,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及土地增值税,而物业税是将这四项税种予以合并征收。它以纳税人所有的房地产这种特殊财产作为课税对象,以征税时房地产的评估值为计税依据。其目的是合理设置税制,避免重复征税。
“开征物业税对于遏制房地产过度投资,抑制房价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效果不一定特别明显,因为房价上涨由多种因素构成,单一办法未必有效。”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尚教蔚说,同时,开征物业税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会给已经贷款购房的业主增加负担,因为这些业主在购房时只考虑还贷款(月供),并没有考虑开征物业税后所要缴纳的税款;而且开征物业税是政府、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一种博弈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很有可能是购房者买单。
作为业内人士,北京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强北认为,目前开征物业税极有可能加重购房者的长期负担。由于对远期物业税税负加重的预期,以及新房、旧房必然会区别对待的判断,物业税开征的信息必然会促使部分消费者赶在开征前抢购商品房,这样不仅不能抑制房价,反而对近期房地产市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李强北表示,物业税开征后,在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程序的运作下,在高速发展的市场状态下,剥离出让金而产生的土地价格空间,会轻易地被招拍挂程序中的土地增值部分弥补,并不能够真正降低开发商的土地费用。而消费者期望的大幅度降低房价也就无从谈起。
针对现实情况,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建议,在当前征收物业税条件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各地可参考广州市征收土地闲置费的办法。对那些半截子工程、长期空置的办公楼、商业用楼,应对其所属单位征收土地闲置费,以促进其流转;对那些伪造合同、制造虚假信息、持房待价而售的开发商,如长期售房不到一半的,也应征收土地闲置费。这样才能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
孙峤也指出,物业税改革是一项全面的系统工程。在进行税制改革时,应对税率、税基构成、估价原则和征管方式等进行全面考虑。在改革初期不宜赋予物业税太多的政策目标,应从其基本职能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收入、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来制定具体的税制设计。在取得初步的成果之后,根据房地产发展情况和社会调控目标的变化逐步增加政策目标,发挥其它功效。
(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