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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关于解决股权分置试点条件已经成熟的消息公布,市场出现戏剧性的表现,大涨一天后,连续两天回落,几乎又从起点回到了终点,1200点一线将再次接受考验。市场不禁要问: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市场的这种颓势?
笔者看来,这与消息的朦胧有关。虽然说股权分置试点即将启动,但到底是1至2个月后启动还是今年内启动?试点的范围有多大?试点的方法是怎样?怎样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实在有太多的问题不明朗。
从目前的情况看,证券法修改从4月份开始,从理论上讲,在该法修改完之前,要启动解决股权分置试点是不太可能的。在该法修改后,将确定试点的条件,挑选一些公司进行试点,这需要各公司做方案并报相关部门提意见,也是需要时间的。因此,要在1至2个月后推出试点公司的难度是较大的。
更为棘手的是,到底挑选何种公司进行试点还是一个大问题。之前报道的可能进行解决股权分置试点的公司,多数是公司本身有这方面的强烈愿望。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要保证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顺利进行,有关部门肯定会拿出一个进行试点公司的条件。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有专家提出,进行抽签决定。笔者以为这样的提法有点戏剧性。目前沪深股市的1400家上市公司中,真正具有投资价值的公司大约在300家左右,长期绩劣的公司在500家左右。如果抽签,很多ST公司或*ST公司也有可能在其列,难道这些公司的股票还要全流通吗?这不是制造新的麻烦吗?
因此,在笔者看来,此次提出的保护流通股权利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提法还是太轮廓,不够具体。这种不具体此前已经导致了“国九条”推出后,有关部门实际上是利用这种名义上的利好,继续进行扩容、增发,推出中小板,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投资者的信心严重受挫,导致投资者对后来推出的多项利好持强烈的怀疑态度。
有必要在保护流通股权益的基础上提出几条相对细化的标准,笔者提出几条与大家商榷:
一是要实现全流通后投资价值的全面提升,让全流通的股票符合全球的投资价值,市盈率下降到10至15倍以下(夕阳行业应更低),这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投资者的利益。采取国有股缩股流通或者回购股本注销结合送股后流通等方式可以解决这样的问题;二是应该选择长期绩优的公司进行试点,引导市场的价值投资理念。减持不应该走过去为国有企业解困的老路,应该扶优汰劣,不能让投资者为行将沦落的企业买单;三是排出减持的时间表和数量表,这个表格的制订应该充分考虑市场的承受能力,应该是一种科学模型和专家投资者意见建议的集合,不要搞首长意志和政绩工程;四是在股权分置解决期间,休养生息,少发或不发新股。至少要在市场进入牛市通道后再以全流通的形式上市新股,所上新股要严把质量关;也许还有其他的细化标准,但是上述几条是应该可以考虑和继续具体化的。
有了这些细化的标准或措施,相信市场的方向感会得到明确,一个以追求价值投资理念为主的投资市场的雏形将得以建立。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