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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5年电力需求侧管理暨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表示,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电的作用,适当提高电价水平--这被传媒解读为:国家发改委首次发出夏季电力涨价信号。
春运的时候,火车汽车票价涨了;黄金周的时候,景点门票旅行费用涨了。同样的“涨声”一片还发生在医疗领域里,以至于45%以上的患者应就诊而未就诊,30%左右的患者应住院而未住院。为此,卫生部长高强指出,医院向群众收费,要考虑国情、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尽量减轻群众负担(4月29日《华夏时报》)。显然,在流行“打劫有理”的经济潮流里,用电高峰期间,“适当提高电价水平”,大概实在算不得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
可是,春运时买不起车票,大不了还可以不回家过年;黄金周旅不起游,大不了还可以呆在家里睡几天;去不起医院,且不管利弊得失尚可能拖就拖;住不起医院,即便是拿生命赌博尚可住在家里……那么,老百姓能不能因为用不起电而回到孤灯相伴的旧社会呢?理论上也许仍是可以的,只可惜被电器惯坏了的身体和知觉,没有电已经几近无法生存了。短期拉闸限电,尚可躲到防空洞里避暑,但总不能在防空洞里呆一个夏季吧?
涨价当然是一种强制制约的经济手段,但是,这种手段却仅仅具备小部分的制约功能。--对企业来说,提高电价水平增加了他们的生产成本,然而他们可以将此转嫁给消费者;对“小康”居民来说,提高电价水平增加了他们的支出,然而除非电价大幅增长,电费增长带来的支出增长在他们的整体支出结构中并不占很大的比例;实际上,涨价真正的制约作用,只体现于低收入普通老百姓以及困难家庭,然而他们恰恰正是不涨价也极其节约的那一群。
如此一来,涨价能降低多少对电力资源的需求呢?正如提高房贷利率不足以抑制房市需求,提高电价水平或许同样难以抑制电力需求。
卫生部长说,医院收费必须考虑百姓承受能力;同样,提高电价,也必须考虑百姓承受能力。作为政府部门,维护大多数普通老百姓尤其是弱势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应该是其天职。多次的事实已经证明,“一刀切”地涨价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引来怨声一片。即便是涨价也得涨的科学:只能涨浪费者的,不能涨普通百姓的。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