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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股股东
管理层将股权分置试点方案的决策权、定价权这些难啃的“骨头”都交给了市场,而非流通股的产生是由于管理层在设计制度留下来的遗憾。中国股市“一股独大”现象泛滥,中小投资者要想得到补偿,非流通股股东必须让利,让利多少完成取决于非流通股股东。
还好,今天发布公告的四家试点公司都准备推出对流通股股东补偿的方案,据知情人士透露:金牛能源(000937)(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和紫江企业(600210)(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均采用“10送2”,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方式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流通股东每10股获送2股。
三一重工(600031)(相关,行情,个股论坛)采用“10送3派8元”方案,即流通股东每10股获送3股,同时获派每10股8元现金。送股部分由非流通股东送出,而派现部分由资本公积转增,非流通股股东放弃。清华同方(600100)(相关,行情,个股论坛)的方案是“10送10”,可能由资本公积向流通股股东转增,非流通股东放弃相应权利。
非流通股股东
《通知》一出,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机遇再次来临,流通梦即将得以实现。事实上,许多炒家费尽心机长期持有大量非流通股,就是为了等待全流通来临的这一天。
由于事关重大,全文仅十一条的《通知》从第五条到第七条都在表述这个问题,对非流通股的转让做了新的规定。
即使做了诸多限制,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还是迎来了全流通的春天,尤其是此前交易异常活跃的法人股场外交易(如制造假的纠纷,通过司法拍卖完成转让登记)。按照今天公布的四家公司的试点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尽管要送出一部分股份、或者少分红,但算上历年的送转、分红后仍有丰厚的利润。
全流通的IPO公司
《通知》发布时,中国证监会负责人就此对新华社记者发表了谈话,其中谈到了关于试点启动后的“新老划断”问题。
简而言之,时机成熟后,新股发行将全流通。由于没有包袱,不需要解决股权分置的方案,新上市的公司因为干干净净受益良多。当然,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初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可能仍采取现有的“股权分置型”发行。
机构投资者
由于财大气粗,手中握有更多的筹码,机构投资者在全流通试点中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通知》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就董事会提交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做出决议,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两个三分之二的设置,给了机构投资者很大的进退空间。
( 责任编辑:张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