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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式启动股权分置试点,并选定4家上市公司作为试点单位:金牛能源、三一重工、紫江企业、清华同方。但是,当盼望许久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后,市场立刻出现“黑色星期一”,股市指数又跌到六年以来的新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是为了清除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障碍,为国内资本市场发展创造基础性条件与环境,应该是个“利好”消息,但实际上市场并没有这样的反应,反而把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启动看做重大的“利空”。何也?
网上的问卷调查表明,这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启动,有四成以上的民众认为是市场重大的利空,只有二成五的民众认为是利好。5月9日的市场股指大幅下跌也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大多数股民的倾向。
一方面,大家都认为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最大障碍,不解决这个问题中国的证券市场就不可能发展;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一旦真正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市场反应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我想,这里既有历史之经验,也有现实之规则与程序不公正与不周全。
我们知道,股权分置问题从1999年就开始启动改革试点,2001年通过解决办法,2004年进行以股抵债之试点,可这些试点都由于对流通股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不力而半途而废。这次颁布实施的《通知》,其原则、规则及操作程序是经过几年研讨、推敲及反复社会博弈而来的,其坚持的基本原则也体现了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对社会公众股利益的保护,但是《通知》要完全扫除中小投资者对政策的疑虑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在股权分置过程中,其规则及程序本身就面临着是否公正公平的质疑,市场选择用脚投票不足为奇。
更为重要的是,目前市场上的投资者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通知》能够满足变化了的投资者结构吗?目前的市场已完全是机构投资者的天下,那些分散的中小投资者早已成了市场的弱势群体。可以说,机构投资者会通过种种方式争取其利益,如果对他们关注不多,他们同样也会用脚投票,市场的股价下跌也在所难免。
从启动试点的4家公司来看,具有以下共同特点:管理规范、没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主业突出、经营业绩良好、连续三年赢利;都不含有B股和H股;总股本都在20亿元以下;非流通股股本比例在50%以上;2005年一季度,4家公司的十大流通股股东都是机构投资者。监管部门之所以选择这四家来试点,就是希望让改革试点更加简化、更容易成功、更适应机构投资者的赢利模式。这样的思路与做法是可取的。
但是,这里还有其他几个问题,这类改革试点公司是如何确定的,是仅仅由监管部门确定呢,还是通过比较透明化的市场方式来确定?如果是前者,市场凭什么相信监管部门一定会比市场更公正公平呢?还有,这次试点公司是由监督部门来确定,那么以后的试点公司又如何确定呢?如果在一开始就没有好的规则与制度来保证整个市场运作的公平公正,市场一定会质疑这样的改革可能走上以往政府主导的老路。
毫无疑问,解决国内股市的股权分置问题,关键所在就是以行政为主导还是转向以市场为主导。如果这个根本性原则不能够落实在具体的试点规则与操作程序中,还是以行政来主导,那么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要想找到一条合适之路是不容易的。
这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是利好还是利空?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传统证券市场那种以行政为主导、以政府垄断为核心的运作模式应该随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一起被清除。政府及监管部门只是为市场提供有效的市场规则与操作程序,而不要介入市场太深。否则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结果如何是相当不确定的。
( 责任编辑:胡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