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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胜劣汰,是市场的游戏规则。规则的缺失,必然导致竞争的无序,市场也会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南方证券日前被宣布正式关闭,这是继大连证券、新华证券、佳木斯证券等关闭后的又一家被淘汰的证券公司。
同时,中国证监会前不久下发《关于推动证券公司自查整改、合规经营和创新发展的通知》,支持已取得创新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拓宽业务、扩大规模、从事有利于优化行业资源配置的兼并收购活动。“监管层会议决议对券商实施分类监管,并决定由财政拨款给资质优良的券商注资”的消息也不胫而走,注资规模据说约600亿元。
如果说,去年8月开始的“券商创新试点”评审,是对券商队伍大整合的一个开端,那么,南方证券的彻底关闭,表明管理层“扶优限劣”这一思路越来越清晰。市场已经渐渐闻到了“大券商时代”的气息。
规则缺失的代价
券商全行业亏损,已不是新鲜事。根据57家券商披露的2004年年报显示,去年券商整体亏损额为6.8亿元。这已是券商行业连续第4年全行业亏损,平均每家券商亏损约为1200万元,远高于2003年的平均亏损80万元的水平。业内人士认为,绝大部分券商不是上市企业,年报不需要审计,其实际亏损情况可能远远高于披露的“6.8亿元”。
“问题券商”已不是什么新名词。从“中国证监会入驻23家高危券商”到所谓的“63家问题券商名单”,2004年无疑是中国券商问题集中爆发的一年。倒下的券商名头个个响亮:南方证券、闽发证券、汉唐证券、大鹏证券,还有德隆系下的……引爆危机的事件各不相同,南方证券“困于”委托理财、汉唐“羁绊于”中航债务、德隆系“死于”违规挪用资金。
股市长期低迷,牵引出了券商的种种问题。但券商问题之根并不在股市。
一直以来,券商发展的背后,往往有着地方政府的百般“呵护”;券商的经营亏损也往往由政府来买单。在宽松的市场环境下,行业垄断更是带给券商超额利润。于是,股市发展的上升通道中,不论是大券商,还是小券商,也不管是经营有道还是经营无方,100来家券商基本上都是靠天吃饭,而且还都活得不错。政策的保护让券商享受“阳光普惠”。缺少了竞争,券商自身的公司治理结构、风险控制、经营水平、创新能力等诸方面问题均被掩盖。有的只是“只进不退”的盲目扩张———130多家券商,营业部多达3000多家。
如今,市场迭创新低,盈利模式单一的券商机会越来越小。从超常规发展到连年亏损,优胜劣汰竞争规则的缺失,让证券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为弥补资金黑洞,鞍山证券、新华证券、南方证券曾分别获得15亿元、14.5亿元及80亿元的再贷款补助,但证券业多年来累积下来的资金黑洞及行业危机远非几百亿再贷款可以解决。国家无休止地买单,透支了政府信用,更增加了金融风险。
优胜劣汰的动力
市场环境的变化,又促动了券商队伍的优胜劣汰。
随着金融混业经营“开闸放水”,国内大型银行、信托公司等从事证券投行业务已是一个发展趋势。券商在自我竞争的同时,也面临这些潜在竞争者对业务空间的挤压。银行的介入,将成为券商强劲的对手。无论在资金实力、客户规模,还是盈利模式上,银行均占上风。业内人士认为,不断敲开混业经营之门的银行,在业务拓展、盈利空间扩大的基础上,有着发展成为投行巨头的潜质。
加入WTO后,合资券商、国外投资银行进入中国步伐明显加快,已成为券商又一竞争对手。世界最大的投资银行美林集团今年初与华安证券签订协议成立了合资证券公司。至此,美林、摩根士丹利、高盛这华尔街三大投行巨头均已齐聚中国证券市场。虽然,入世协定对外资角逐国内证券业仍有较多限制,但外资正在政策“灰色地带”中努力寻求着突破。事实上,合资券商在债券、资产管理以及咨询业务等领域,已经抢占了不少市场空白点。
开放的市场环境,竞争不可避免;国内券商的行业垄断优势正逐步消失,竞争形势更加严峻。券商只有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才能较快化解危机以应对挑战。
不仅如此,市场期待中的股市复苏仍将受阻于估值体系调整、股权分置问题解决、中行建行这类大盘股上市等不确定因素。这样的市场环境更是决定了一批问题券商无法摆脱传统业务继续萎缩的厄运,在无法开展新业务、违规业务逐步被清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项破产原则业已明显的情况下,证券业资源进一步整合成为必然。
整合从被动到主动
券商在2004年遭遇“全行业信用危机”的同时,也“领教”着监管层“搞活一批、看住一批、关闭一批”的分类监管思路。这一思路无疑让原本被动的淘汰变为主动的筛选。
券商在2005年初延续着“全行业信用危机”,也让市场嗅到了“2005年必将成为券商队伍整合的大限”。业内人士预测,至少有40%的券商将被淘汰出局。
事实上,已有许多积极举措。以创新试点为依托,证监会逐步扩大部分券商的业务范围,发行短期融资券、开展集合理财业务等正成为券商新的融资渠道和新的盈利点;对券商进行摸底调查,监管层日前正在为行业资源整合打下基础。此外,权威人士透露,近两年证监会将停批新机构,旨在限制盲目扩张。
券商主动寻求市场化退出的渠道,也在逐步铺就。为了维护市场稳定,具有财政背景的资产管理公司介入了券商重组,成为市场化退出的过渡模式。去年10月,有关部门就收购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公告作出解释: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10万元以下的,由央行再贷款全额偿付,超过10万元的个人债务则偿付90%;机构债务政府不予偿付,由机构客户参与清算,以市场化方式解决。
市场化退出机制在制度上也在进一步完善。就《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已完毕,修改完善后有望在近期出台。除了业务规则与风险控制内容外,《条例》还将对被撤销或责令关闭券商的清算事项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此外,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呼之欲出,券商破产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损失也将得到一定补偿。根据证监会和财政部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所有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将作为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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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