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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5月20日
从5月9日开始,三一重工每天都举行新闻例会,及时发布新的消息。作为首家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整个资本市场的“风向标”。
愿意充当“实验田”
“我们的公关能力其实很弱,因为我们不需要做其他工作,我们完全符合证监会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条件,三一有很好的业绩、没有不良记录、股权结构单一等等,这是摆在桌面的内容。”董事长梁稳根如是说。他表示,“机会只垂青有准备的头脑。”早在上市之初,在证监会针对解决股权分置和全流通问题进行调查时,三一重工及大股东三一集团就明确表达了愿意充当“改革试验田”的强烈愿望,并着手研究可行方案,今年一季度开始正式与保荐机构华欧国际合作。
4月30日,也就是证监会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通知出台的次日,三一集团及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便在第一时间正式提交了试点方案。5月2日,三一集团接到证监会“谈话”通知,5月7日确定为首批试点单位之一,5月10日出台试点方案,5月14日又公布了调整补充方案,动作连贯。
“对于资本市场而言,股权分置改革就是要解决一个动力问题。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关系就好比一头大猪带着一群小猪,猪食装在饲料机中,如果大猪不用力踩机器,猪食就不会自动出来,小猪就一点都没得吃。”梁稳根认为,非流通股改革就能很好地解决公司高管的经营者动力问题,一旦经营者的动力问题得到解决,公司业绩发展马上会反映到股价上来,今年盈利多少,股价就上涨多少,股价一增高,公司财富就增加,这和经营者的业绩是完全一致的。
没谁敢“套现开溜”
由于时间紧迫,很多投资者还没有能够及时全面理解股权分置改革内涵,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就“稀释流通股股东权益”的观点,三一重工执行总裁向文波认为需要辩证看待。他认为,第一,如果方案通过后,流通股股东首先是每10股获得了额外3股股票和8元现金补偿,这是看得见的眼前利益;第二,由于总股本不变,经过划转补偿后,原流通股股东在整个三一重工的持股权比重将从改革前的25%上升到32.5%;第三,由于对原非流通股份采取了限期流通、分步上市的制度安排,至少三年内原大股东股份不会对原流通股股东构成稀释;第四,方案实施后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流通股股东按持股计算的收益将会因划转后股份增加而收益增加。
向文波坦言,如果从利益角度看,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失去的是划转给流通股股东的1800万股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但得到的是个股票上市流通的权利,这就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股权分置问题,真正做到同股同权,大股东将会比小股民更关注股价,而且也使上市公司得到一个更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股权基础。
针对“套现开溜”的猜测,梁稳根表示“没有谁敢打这个主意,如果要抽空资金,现在就可以做到,何必等到两年后。为了要做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标志性企业,我在有生之年绝不会放弃对三一的控制权。”
让利是因为自信
在首批试点公司中,三一重工是惟一拿出真金白银的。尽管如此,部分中小投资者还是认为对价不公平。梁稳根说,大股东付出巨额成本来获得流通权,这要求未来2年公司股票每股收益至少在2元以上,才能弥补这一成本付出,如果每股收益仍然是1.3元左右,大股东收回成本都很难,如果每股收益亏损,那大股东手中的股票就是废纸一张。“试想,三一重工会拿真金白银去买一张废纸吗?”
梁稳根说:“我们之所以敢这样让利,就是基于对企业未来充满信心。否则绝对不会花费如此大的代价去争取一个未来的流通权。”
( 责任编辑:阿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