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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年来中国矿难频发的原因,本报曾在2002年7月4日发表社评《资本与权力结合是矿难的罪魁祸首》,指出凡是有重大矿难发生的地方,基层政府的官员多半难辞其咎,他们与矿主“同气连枝”、利益相关,不但直接纵容了各种违章开采的进行,包庇了矿主的非法作业,而且在事故发生后动用权力遮掩真相,事实上已经成为矿主在权力机关的代言人。这一结论,被这两三年各地发生的多起矿难一再证实。
昨天,新华社披露了黑龙江“3·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真相,原来该矿井的主人不是别人,竟然是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负责人、黑龙江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彭国财!
与“资本与权力结盟”的结论一样,去年湖南娄底市委书记蔡力峰经过多次暗访,证实矿难的根源在于“官煤结合”。在这种分析结构中,资本与权力、官与煤虽然成功地实现了“结盟”、“结合”,但毕竟还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力量,不过是因为臭味相投,发生了密切的利益关系而走到了一起。他们可以因为利益关系而沆瀣一气,也可以因为利益关系或其他关系而分道扬镳。而此番黑龙江七台河市桃山区安监局副局长“亲自”开发煤矿的丑闻,堪称一个将资本与权力的结盟发展到极致的罪恶标本———资本与权力完全合二为一,形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牢不可破的“官商一体”的怪胎。身为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安监局副局长,暗地里却是惟利是图、冒险作业、视矿工生命如草芥的黑心矿主,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同为一人,那么所谓的“监管”,岂不是像“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让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儿”那样滑稽可笑吗?
从“官煤结合”到“官煤合一”,从“官商勾结”到“官商一体”,可知某些地方的政府官员堕落变质到了何种地步!
我们注意到,在对矿难进行调查处理的问题上,中央政府立场坚定,作风果断,措施得力,而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态度则似乎有所保留。其原因正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基层政府的官员,要么有失职渎职之嫌,要么与“问题矿主”关系暧昧,甚至干脆像黑龙江七台河市的那个彭国财那样,本身就是货真价实的“问题矿主”。尽管中央政府大刀阔斧雷厉风行,但政策措施还有赖于地方政府的具体落实,如果地方政府消极应对敷衍了事,则情况往往大有不妙。湖南娄底市委书记蔡力峰对此颇有体会,更深感无奈,因为他发现有个别市领导在煤矿持有股份,如果严格查处,“要动的恰恰是要依靠的人”,相当于又转回到了“安监局副局长监管自家煤矿”的怪圈。
煤矿生产的特殊性要求政府监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尽管从理论上讲,任何监管都存在着“管制者被俘获”的可能,但煤矿生产的监管者一旦被“俘获”,造成的监管失效极有可能引发灾难性后果。因此,痛定思痛,必须在传统的政府监管之外,放手培育来自矿工和社会的其他监管力量。可行的办法包括发展矿工维权组织,吸收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等等,将政府监管的单边治理,变为由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管组织共同参与的多边治理。只有这样,才能给矿主同时更是给政府监管部门施加足够的压力,从根本上消灭资本与权力的罪恶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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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