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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柏晶伟
6月24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主办的《改革论坛》首场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兼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所长刘福垣在会上发表主题讲演,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出新见解。
他说:“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不科学的命题,改革的对象不应该是企业,而应该是政府,改革的内容不是企业的治理结构,而是国有资产运营体制,改革的取向不是国有企业的抓大放小,而是国有资产从所有盈利型企业分离出来,使国有企业这个概念在我们经济生活中消亡。他说:“国有企业是一个十分含糊的概念,不能简单地用大小来分类。我们应该把它们分为政府企业和非政府企业两类。政府企业不是真正的企业,不是市场主体,它不以盈利为目的,是政府经济职能在经济领域的延伸,是政府为纳税人服务的特殊形式。政府企业的范围在不同国家不同发展阶段是不同的。在我国目前资源垄断企业都应该是政府企业。这类企业的产权不是改革的对象,必须国家独资经营。像石油、天然气、大型煤矿和电力等行业都必须由政府垄断经营。什么产权重组、海内外上市都是错误的。”国有企业中的非政府企业的改革,实际上是让它们脱去国有企业的外衣,成为名副其实企业主的企业。改革的惟一路径就是找到企业主,把国有企业的资产转化为全民金融资产从企业中分离出来,企业主或者成为国家的债务人,或者用自有资金经营。
由此,我们应该把政府企业运营的资产明确为政府资产,把其他国有资产明确为全民资产。政府资产由国务院下设的政府资产管理局统一管理;全民资产应该由人大常委会下设的全民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应该明确国有土地资产、矿产资源等属于全民资产,政府占用也必须按市场价格向全民资产管理委员会缴纳租金。具体操作中,也可以在全民资产管理委员会监管下,把两类资产都交给政府资产管理局运营管理,但必须是两本账,不能把政府资产的盈亏和全民资产的盈亏混为一谈。
非政府企业中的全民资产必须坚持只租不投,只贷不投的原则。对企业占用的全民土地一律采取年租制,而且租金必须逐年稳步增长;对企业占用的其他资产一律核转为全民资产管理委员会对企业主的贷款。在企业占用资产的核转过程中,应该把企业积累的企业主收入从全民资产中扣除。应该把全民资产增值额中的全民资产利息收入看作全民资产的增值,其他都看作是企业主收入。这样可以使那些对非政府企业贡献大的企业经营者在成为企业主的时候有相当数量的自由资本,提高他们还贷付息的能力。
刘福垣提出,在“十一五”时期,如果能够实现国民经济增长模式的战略性转变,如果能够做好社会保障体制、土地流通体制和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体制三项改革,就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从根本上避免了私人资本主义道路和现代化陷阱,走上了和平崛起的康庄大道。如果只是提出一大堆改革的题目,不在上述所谓难题上打攻坚战,我们将错过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将无从谈起。
经济学家谢伏瞻、王忠明、常修泽、高梁等在报告会上发表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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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谢剑 )